绿地中央墅周边道路工程项目监理

长春市发布时间:2023-10-10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绿地中央墅周边道路工程项目监理
  • 项目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
  • 规模: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配套绿化及照明工程等
  • 范围: 2.1项目名称:绿地中央墅周边道路工程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长春市南关区; 2.3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配套绿化及照明工程等 ;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监理; 2.5监理服务期:中标后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程保修期结束为止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10-1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10-17

项目详情

绿地中央墅周边道路工程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CCS20230612FJSZ0400300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绿地中央墅周边道路工程项目 已由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 2023 59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 土地出让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绿地中央墅周边道路工程项目 监理

2.2 建设地点: 长春市南关区

2.3 建设规模: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配套绿化及照明工程等。道路工程主要包括改造丙二十路、丙三十路、丙二十一路 3 条道路;排水工程主要包括新建、翻建雨水管线,新建污水管线;绿化及照明工程主要包括新建绿化带、种植行道树及设置路灯等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监理;

2.5 监理服务期: 中标后至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工程 保修期结束为止。 (如果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但监理费不再增加);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 2022〕361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吉林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2】47号文件的规定)

3.2 监理人员要求

3.2.1 总监理工程师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和 及以上 职称证书 ,且应无在建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

3.2.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专业监理工程师 2人(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监理员 2人;

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在 工程,必须持证上岗 ,现场监理人员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完全一致。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社保人员,投标人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应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须提供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职称证人员除外)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人员信息。

3.3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 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执行《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规定》(吉建质〔2022〕5号),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3 10 11 8 30 分至 2023 10 17 16 30 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否则投标无效。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 CA 的交易主体, CA 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 CA 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 ,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 0431-88779873 。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开展交易活动。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2023年11月6日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 208 开标室。

5. 3 本项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获取)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 4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 CA 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 30 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 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和《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西街 630号

联系人: 吴国伟

联系电话: 0431-80519336

招标代理机构:义和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 松辉小区二期 11栋3门105室

人:唐禹超

联系电话: 17604318879

箱: 303403826@qq.com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  邮编:130400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 /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