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长春永春现代生物医药城孵化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 项目地址: 位于长春市朝阳区永春现代生物医药城内,具体位于丙四路以南
- 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永春现代生物医药城孵化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2.2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31290㎡,总建筑面积为72431.3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4680.17㎡,地下建筑面积7751.17 ; 本项目勘察、设计和施工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包括方案、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后续设计服务、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等,并按发包方合同要求完成全部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 2.4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市朝阳区永春现代生物医药城内,具体位于丙四路以南、兴民路以北、丙一街以西、中科生物地块以东; 2.5计划工期:2024年9月12日至2025年12月30日,总工期474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设计周期:按照委托人开工排序的要求,30日内出具相应工程的施工设计图纸; 2.6质量标准: (1)材料设备标准:符合国家、行业 及地方技术标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8-1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8-19
项目详情
长春永春现代生物医药城孵化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JGJZ2024J-C0 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永春现代生物医药城孵化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已在 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 , 项目代码: 2407-220104-04-01-331613 ,备案流水号:2024070422010403107284 , 招标人为 长春永春永生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长春永春现代生物医药城孵化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2.2 项目 概况 : 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 31290㎡,总建筑面积为72431.3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4680.17㎡,地下建筑面积7751.17㎡。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和施工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包括方案、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后续设计服务、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等,并按发包方合同要求完成全部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
2.4 建设地点: 位于长春市朝阳区永春现代生物医药城内,具体位于丙四路以南、兴民路以北、丙一街以西、中科生物地块以东;
2.5 计划工期: 2 024年 9 月 12日至2025年12月30日,总工期474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设计周期:按照委托人开工排序的要求,30日内出 具相应工程的施工设计图纸;
2.6 质量标准:
( 1 ) 材料设备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
( 2 ) 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 地方 关于勘察、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 3 )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并 应 当同时 满足以下资质 :
( 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 甲 级专业勘察资质和工程测量 乙 级专业勘察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 甲级 专业(分项) 勘察 资质(同时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和工程测量 甲 级专业勘察资质。
( 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或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甲级专业资质。
( 3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 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 2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 202 1 年 - 至今 )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 ①②材料:
①202 1 年 -202 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 1 年 -202 3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 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 4 年 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 202 4 年 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3业绩要求:
3.3.1 ( 202 1 年 1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勘察、 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等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
3.3.2本次招标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 及以上 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 及以上 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 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 4 项目管理机构及其他主要人员
3.4.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1)投标人拟投入的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主持的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或近五年 ( 20 19 年 1月1日至今) 具有以工程总承包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主持的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 2) 如为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则还需具备有效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3)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担任。
3.4.2设计 项目 负责人资格: 1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4.3 勘察项目负责人, 1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
3.4.4施工项目负责人 资格: 1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在投标人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施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
3.4.5 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须具备在该投标人单位 缴纳 的 2024年1月至今 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
3. 5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 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4)在近三年(20 21 年 至今 )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项目负责人 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 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合理确定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均应分别提供能证明其具备承担相应招标项目的资格和能力的证明文件;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各联合体成员应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 请于 202 4 年 8 月 13 日至 202 4 年 8 月 19 日 , 请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 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 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 CA 的交易主体,CA 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 CA 的交易主体, 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 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 9 月 5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将予以拒收。
5.2本项目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 【 217 】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开标方式为采用 吉林省 不见面开标大厅和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开标时通过 吉林省 不见面开标大厅群聊对话框获取)和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 在 60 分 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 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春永春永生置业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永春街 6888号长春东北亚国际博览中心Y3#楼
联 系 人: 殷小雨
电 话: 1779001570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华惠路 1643号华億中心写字楼23层
联 系 人:徐司伦
电 话: 0431-85388447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电 话: 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邮编:130051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邮编:130400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2041室招投标管理处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 3 )请点击下载安装“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