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镇镇域环境综合整治二期工程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长春市发布时间:2024-08-05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乐山镇镇域环境综合整治二期工程
  • 项目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内
  • 概况: 2.1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招标范围最高投标限价(元)HYZB-2024-0801-01乐山镇镇域环境综合整治二期工程(一标段)乐山镇镇域环境综合整治二期工程(一标段),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1-07-0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8-12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 项目编号: HYZB-2024-0801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乐山镇镇域环境综合整治二期工程 已由 长春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朝发改审〔 2023〕52号 文件 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一般债券 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范围

最高投标限价

HYZB-2024-0801 -01

乐山镇镇域环境综合整治二期工程( 一标段

乐山镇镇域环境综合整治二期工程( 一标段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4571940.00

HYZB-2024-0801 -02

乐山镇镇域环境综合整治二期工程( 二标段

乐山镇镇域环境综合整治二期工程( 二标段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5613774.00

2. 2 计划工期: 2024年 9 6 日至 2024年 12 30 日, 共计 115日历天

2. 3 工程建设地点: 长春市 朝阳区

2. 4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 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4年 1 1日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否则按废标处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4 业绩要求: 投标 单位 近三年 2 021 7 1日起至今(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 务平台 ”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 5 财务要求: 近三年( 2021年-至今 )财务状况良好。

投标人近三年( 202 1 -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 1 -202 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 1 -202 3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 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 4 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 1.如投标人在202 4 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 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 ”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 在近三年( 202 1 0 7 01日至 )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 项目经理 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 9 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0 6 日至 2024年08月 12 日,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8月30日9时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 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二楼【 209】 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登录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 https://www.ggzyyth.jl.cn/BidOpeningHallNew/bidhall/default/login.html)签到后,通过腾讯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3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和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开标时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群聊对话框获取)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原因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人: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人民政府

址: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华中路 555号

人:蒋媛

话: 13844876551(办公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瀚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华峰建设大厦 1402室

联系人: 孙微

电话: 0431-85380531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电话: 0431-88779829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1、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

邮箱: 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8779860

邮箱: 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

邮编: 1300 00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 3 )请点击下载安装“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