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仁学校扩建项目监理

长春市发布时间:2023-05-06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慧仁学校扩建项目监理
  • 项目地址: 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超达大路与超然街交汇处,长春新区慧仁学校内
  • 规模: 项目新建教学辅助用房建筑面积7297.81㎡、连廊131.83㎡、看台249.82㎡(地上建筑面积99.82㎡,地下建筑面积150㎡);拆除并新建升旗台、运动场、路灯、排水等设施
  • 范围: 对长春新区慧仁学校扩建项目提供全过程建设周期监理服务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5-30

项目详情

慧仁学校扩建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 20230435- JL 01- J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慧仁学校扩建项目监理 已由 长春新区发展改革局以长新发改字【 2023】 32 号文件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名称: 慧仁学校扩建项目监理

2.2 建设规模: 项目新建教学辅助用房建筑面积 7297.81 、连廊 131.83 、看台 249.82 (地上建筑面积99.82 ,地下建筑面积 150 );拆除并新建升旗台、运动场、路灯、排水等设施。

2.3 项目地点: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超达大路与超然街交汇处,长春新区慧仁学校内。

2. 4 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长春新区慧仁学校扩建项目 提供全过程建设周期监理服务

2. 5 监理服务期: 项目全过程建设周期至保修阶段监理。

2. 6 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7工程总投资:总投资约5127.29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业绩要求: 近三年( 20 20 1月1日至今 )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监理业绩。投标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 3 监理人员基本要求应满足:

项目总监:总监理工程师 1人,具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需无在建工程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 专业监理工程师 3人及以上(土建、水暖、电气相关专业至少各 1 人),监理员 1 人及以上; (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 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提 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可查。

3. 4 财务要求: 近三年( 20 20 -202 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 2 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 2 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6 信誉要求: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 7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 8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 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 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投标人 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有效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3年05月08日8时00分至2023年05月12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 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 同): 2023年05月30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为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 B208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5.2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将通过腾讯会议视频方式参加开标(腾讯会议的会 议号: 503-910-17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开标前,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系统,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选择对应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规定时间内,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CA企业锁)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本项目投标人在开标结束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

址:长春市朝阳区锦湖大路 1357号

联系人:李茂

联系电话: 0431-89911959

招标代理机构: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硅谷大街 3355号硅谷商务5楼510室

联系人:王春雨

电话: 0431-85832429转810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

邮箱: 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8779829

邮箱: 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二楼A区

邮编: 130400

邮箱: ccjw88779829@163.com

邮编: 130400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