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2025年市本级第一批项目—串湖及北郊污水处理厂水资源循环利用工程正式用电工程总承包
- 项目名称: 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2025年市本级第一批项目串湖及北郊厂水资源循环利用工程正式用电工程总承包
- 项目地址: 长春市
- 规模: 1)北郊中水提升泵站工程,此项目为双电源,实施配电室设备安装、既有变压器及相关高压柜设备改造等概算及初步设计所涉及的建设内容
- 范围: 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分为勘察、设计、施工等工程内容,其中,正式电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测量、物探等满足本工程设计要求);设计和施工负责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后续施工图设计服务等,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施工部分包含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施工图设计以初步设计为依据,预算不得超过概算投资
- 概况: 2.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2025年市本级第一批项目—串湖及北郊污水处理厂水资源循环利用工程正式用电工程总承包 项目编号:ZWHY2025-0716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分为勘察、设计、施工等工程内容,其中,正式电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测量、物探等满足本工程设计要求);设计和施工负责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后续施工图设计服务等,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9-1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22
项目详情
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 “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2025年市本级第一批项目—串湖及北郊污水处理厂水资源循环利用工程正式用电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ZWHY2025-07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 “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以下称“本项目”) 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长发改审批字〔 2023〕219号 文件 批准建设 。 招标人为 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及企业自筹、 市 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2025年市本级第一批项目—串湖及北郊污水处理厂水资源循环利用工程正式用电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 名称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 “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2025年市本级第一批项目—串湖及北郊污水处理厂水资源循环利用工程正式用电工程总承包
项目编号: ZWHY2025-0716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分为勘察、设计、施工等工程内容,其中,正式电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测量、物探等满足本工程设计要求);设计和施工负责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后续施工图设计服务等,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施工部分包含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施工图设计以初步设计为依据,预算不得超过概算投资。
2.3 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1) 北郊中水提升泵站工程,此项目为双电源,实施配电室设备安装、既有变压器及相关高压柜设备改造等概算及初步设计所涉及的建设内容。
( 2) 串湖 中水提升泵站工程,此项目为双电源,实施配电室设备安装、新建 2台10kV-1000KVA变压器及相关高压柜设备、主电源电缆线路及备用电源电缆线路等概算及初步设计所涉及的建设内容。
2.4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
2.5 计划工期:勘察设计周期:中标后 15个工作日内完成勘察设计全部成果。
施工计划工期: 2025年10月20日至2026年6月30日,需结合现场实际,按发包人要求为准。
2.6质量标准:本工程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信誉良好,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 勘察、 设计和施工的能力;
3. 2、 投标人 资质要求 :
( 1) 设计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 电力 行业 (送电工程、变电工程) 丙 级 及以上 工程 专业 设计资质。并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 2) 施工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 承试五 级及以上资质, 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 勘察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 乙 级 及以上 专业勘察资质和工程测量 丙 级 及以上 专业勘察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 乙级及以上 专业(分项) 勘察 资质(同时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和工程测量 丙 级 及以上 专业勘察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
注:
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 含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须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有一项(含一项 ) 以上同类工程总承包业绩(同类工程总承包业绩是指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主持的与本项目相类似的施工或设计业绩或是一项 的 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人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要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 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
3.4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1)设计部分负责人1人,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注册电气(发输电)工程师)或电力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 2)设计人员2人: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3)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和岩土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 4)勘察人员2人:须具备勘察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5)施工部分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1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 电 力 工 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6)其他人员: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安全员1人,须具有安全员证;以上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以上各专业人员均需具备相关专业岗位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应无在建工程。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在尚未完工的建设项目中曾经任职,如已完成岗位变更,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如须项目所在地行管部门同意的,须附相关审批手续)。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上述完整材料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
注: ①以上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②上述人员均须提供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格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所提供资格证件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再颁发纸质版证件,投标人须提供有法律依据的电子证书,提供电子证书的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③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同时所有人员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的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相一致并缴纳社保,所有人员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和现单位签订的聘用 (劳动) 合同) 。
3.5 、投标人近三年( 2022年1月1日至今)有一项(含一项 ) 以上同类工程总承包业绩(同类工程总承包业绩是一项设计业绩 或 一项施工业绩或是一项工程总承包业绩)。
3.6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 2 年 1月1日 至今)内投标人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 wenshu.court.gov.cn ) 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 2022年 - 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 ①②材料:
①2022年 — 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 — 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 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受限制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人提供。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办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3. 1 0 、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规〔 2025〕1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 1 1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 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 1 2 、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 请于 202 5 年 09 月 16 日 8 时 30 分至 202 5 年 09 月 22 日 16 时 30 分 , 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 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 电话: 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 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下 同 ) 为 202 5 年 10 月 11 日上午 9时 0 0分 , 投 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 (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 二楼 209 开标 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 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2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改名为“投标人 名称 +被授权人 姓名 ”。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 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http://www.cccijt.com/) 上发布 。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高新区硅谷西街 6 30 号
联 系 人:赵佳
电 话: 0431-80519336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中唯恒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首地首城 B座
联 系 人: 尹新茹
联系电话: 13074330992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 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
邮箱: 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8779829
邮箱: cc 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
邮编: 130400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 3 )请点击下载安装“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