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净月空天装备智造产业园A区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
- 项目地址: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至新城大街,南至新城丙十路,西至规划公园绿地,北至新城丙十二路
- 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109045m 2 ,总建筑面积169556.72m 2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研发及孵化中心、宿舍、大中小型厂房、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污水处理用房及配套道路、场地、园区外网、海绵城市附属设施等; 2.4建设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至新城大街,南至新城丙十路,西至规划公园绿地,北至新城丙十二路; 2.5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后续设计服务等,并按发包方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等内容
- 范围: 本项目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后续设计服务等,并按发包方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等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8-2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8-29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JLZSZB25-100
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净月空天装备智造产业园 A区基础设施项目 已 由长净经审字 [2025]66号文件批准建设 , 招标人为 长春净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建设单位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净月空天装备智造产业园A区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 ;
2.2 项目编号: JLZSZB25-100 ;
2.3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 109045 m 2 ,总建筑面积 169556.72 m 2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研发及孵化中心、宿舍、大中小型厂房、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污水处理用房及配套道路、场地、园区外网、海绵城市附属设施等;
2. 4 建设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至新城大街,南至新城丙十路,西至规划公园绿地,北至新城丙十二路 ;
2. 5 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计 、 施工 和设备采购及安装 ,包括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预算、 后续设计服务等,并按发包方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施工 、 设备 采购及安装 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2.6 计划工期 :设计部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30天;施工部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0日;
2. 7 质量标准 : 符合现行国家相关工程设计质量、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 为 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并 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
( 1) 设计部分: 须具备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 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
( 2) 施工部分: 须具备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并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格要求:
(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投标人拟派出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 一级 注册 建筑师、 一级 注册建造师 、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中的一项国家注册执业资格 ;近年( 202 2 年 8 月 1日至今 ) 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 完成过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 项目 业绩 。 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 为本单位人员 , 并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 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 )前 6个月内连续3个月(须体现在本单位连续缴纳) 的社会保险证明资料 , 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 , 还应提供返聘合同或其他证明文件,证明与投标人的工作关系 。
( 2)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出的 设计 项目 负责人应 具 有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一 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 且 应 为本单位人员 , 并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 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 )前 6个月内连续3个月(须体现在本单位连续缴纳) 的社会保险证明资料 , 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 , 还应提供返聘合同或其他证明文件,证明与投标人的工作关系 。
( 3)施工 项目 负责人要求 : 投标人拟派出的 施工 项目 负责人应 具 有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 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且 无在建工程 , 并应 为本单位人员 ,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 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 )前 6个月内连续3个月(须体现在本单位连续缴纳) 的社会保险证明资料 , 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 , 还应提供返聘合同或其他证明文件,证明与投标人的工作关系 。
3. 3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 2022.2023.2024年度 )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 ①②材料:
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 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 4 业绩要求: 投标人 20 22 年 8月1日至今 完成过至少一项 与本项目相 类似 的设计 或 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
3. 5 业绩认定 :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的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 [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 6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 ( 2 ) 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 联合体成员 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 ( 3 )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4 ) 以联合体方式 参与投标的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应由牵头单位派出,并由联合体成员共同授权 。( 5 ) 办理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3. 7 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建办〔 2023〕3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 。
3. 8 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年(2022年8月1日至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25日09时00分至2025年8月29日16时00分,通过CA锁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未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详见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3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 5 年 9 月 15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 208 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
5.3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如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
5.4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60 分钟内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 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6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相关规定提供不少于 人民币伍拾万元的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6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
7 、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生态大街 6277号
联系人: 王博
电话: 0431-80766786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伟峰东樾 11栋写字楼1505室(长春市天工路与生态大街交汇)
联系人: 王东
电话: 0431-8 113257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联系电话: 0431-89641633
扫黑除恶联系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
邮编: 130400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 3 )请点击下载安装“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