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大安市联合乡长虹村红旗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大安市联合乡长虹村和红旗村
- 规模: 本项目建设混凝土道路工程5960m,沥青混凝土路27860㎡,排水工程1110m,路边硬化工程52565㎡,绿化工程2410株,树池2810个(原有400株树须新建树池),拆除原混凝土路290m
- 范围: 2.1建设地点:大安市联合乡长虹村和红旗村;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混凝土道路工程5960m,沥青混凝土路27860㎡,排水工程1110m,路边硬化工程52565㎡,绿化工程2410株,树池2810个(原有400株树须新建树池),拆除原混凝土路290m ; 1)长虹村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3.5m宽水泥混凝土路2000m,道路面积7000㎡;4.5m宽水泥混凝土路3000m,道路面积13500㎡;拆除原混凝土路290m;路边侧铺砖道硬化34000㎡;排水沟带盖板760m;石质树池1040个(原有400株树须新建树池);绿化植树640株 ; 本项目建设3.5m宽水泥混凝土路495m,道路面积1732.5㎡;4.5m宽水泥混凝土路465m,道路面积2092.5㎡;4.5m宽沥青混凝土路面27860㎡;路边侧铺砖道硬化18565㎡;明沟排水沟(无盖板)350m;砖砌树池1770个;绿化植树1770株
- 报名开始时间: 2019-08-26
- 报名结束时间: 2019-08-30
项目详情
大安市联合乡长虹村、红旗村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22088219082602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安市 联合乡长虹村、红旗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大安市 行政审批局 以 大行审投 字 【 2019 】 53 号《大安市 行政审批局 关于大安市联合乡长虹村、红旗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大安市 联合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大安市 联合乡长虹村和红旗村;
2.2 建设规模 :本项目建设 混凝土道路工程 5960m,沥青混凝土路27860 ㎡ ,排水工程 1110m,路边硬化工程52565 ㎡ ,绿化工程 2410 株,树池 2810 个(原有 400 株树须新建树池),拆除原混凝土路 290m。
2.3 合同估算价: 838.14 万元 ;
2. 4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9年 9 月 3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 20 年 10 月 31日,工期为398日历天 。
2.5 招标范围:
1)长虹村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3.5m宽水泥混凝土路2000m,道路面积7000㎡;4.5m宽水泥混凝土路3000m,道路面积13500㎡;拆除原混凝土路290m;路边侧铺砖道硬化34000㎡;排水沟带盖板760m;石质树池1040个(原有400株树须新建树池);绿化植树640株。
2)红旗村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3.5m宽水泥混凝土路495m,道路面积1732.5㎡;4.5m宽水泥混凝土路465m,道路面积2092.5㎡;4.5m宽沥青混凝土路面27860㎡;路边侧铺砖道硬化18565㎡;明沟排水沟(无盖板)350m;砖砌树池1770个;绿化植树1770株。
2.6 本项目 不 划分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 资质, 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 具体数量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 吉建管( 2016)30 号 、吉建管( 2018 ) 12号 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至 2019 年 8 月 30 日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30 时,在 (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西侧多功能厅)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 1)单位介绍信原件;(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7)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2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 (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 )为 2019 年 9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地点为 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西侧多功能厅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 《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大安市 联合乡人民政府
地址: 大安市 联合乡
邮编: 131300
联系人: 陈晓丽
电话: 13804368785
传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吉林省大安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支行
账号: 0770407010002011502002
招标代理机构 : 万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汶川县威州镇桑坪路 39号附96号
邮编: 623099
联系人: 李倩
电话: 13384366033
传真: /
电子邮件: 54037505 @qq.com
网址: /
开户银行: 汶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号: 85310120000013758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 大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 0431—82752638
大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扫黑除恶举报方式:电话: 13894659561
2019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