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九台区2022年第一批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楼体及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第1-12标段)

长春市发布时间:2023-06-29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长春市九台区2022年第一批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楼体及配套基础设施提升第112标段
  • 项目地址: 长春市九台区
  • 范围: 2.1工程概况:长春市九台区2022年第一批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楼体及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第1-12标段 ; 对九台区10个老旧小区131栋住宅楼的楼体及地下管线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包含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7-24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市九台区 2022年第一批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楼体及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1-12标段) 已由 长九发改审批字 [2022]50号文件、长九发改审批字[2021]183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长春市九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金 来源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长春市九台区 2022 年第一批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楼体及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1-12 标段)

2.2 项目编号: ZBRZB2023-0602

2.3 建设地点:长春市九台区。

2. 4 招标范围:对九台区 10 个老旧小区 131 栋住宅楼的楼体及地下管线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 ,( 包含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

2. 5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3 7 31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3 11 30 日。

2. 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 7 最高投标限价:

序号

项目名称

最高投标限价(元)

1

长春市九台区 2022 年第一批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楼体及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1 标段

30520984.00

2

长春市九台区 2022 年第一批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楼体及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2 标段

25384580.00

3

长春市九台区 2022 年第一批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楼体及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3 标段

25117832.00

4

长春市九台区 2022 年第一批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楼体及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4 标段

22125830.00

5

长春市九台区 2022 年第一批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楼体及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5 标段

23974696.00

6

长春市九台区 2022 年第一批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楼体及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6 标段

6985621.00

7

长春市九台区 2022 年第一批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楼体及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7 标段

16825487.00

8

长春市九台区 2022 年第一批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楼体及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8 标段

19907773.00

9

长春市九台区 2022 年第一批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楼体及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9 标段

11267310.00

10

长春市九台区 2022 年第一批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楼体及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10 标段

20439250.00

11

长春市九台区 2022 年第一批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楼体及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11 标段

9752642.00

12

长春市九台区 2022 年第一批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楼体及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12 标段

17889154.00

合计

230191159.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 须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 其他组织 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1-10标段、第12标段 投标人须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法人 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1标段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且具有有效期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 GB1 压力管道安装资质 (注:在有效期内的新证、旧证均允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 2020〕94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延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知》吉建办〔2021〕99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3.3 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1-10标段、第12标段 须具有 国家注册 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 资格, 且无在建工程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 11标段 须具有 国家注册 级建造师( 市政 工程专业)及以上 资格 ,且无在建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需提供所在投标单位 半年内任意 2个月的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 4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 2020 -202 2 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2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202 2 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 5 投标人须具 202 3 年依法缴纳税收和 202 3 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半年内任意 2个月的缴纳税收与缴纳社保证明), 新成立的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单位 ,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 6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1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的 投标人 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 在近三年( 202 0 1月1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 )内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查询网址为 中国裁判文书网

3.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8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 9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

3.1 0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 管【 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1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单位只允许针对本项目其中一个标段投标,不可重复投标,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有效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6日 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 ,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7月24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为九台区民生大厦(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二楼开标室。

5.2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将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及腾讯会议视频方式参加开标(腾讯会议的会议号: 25161845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签到。解密方式:开标前,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系统,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选择对应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签章。规定时间内,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CA企业锁)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每个标段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本项目投标人在开标结束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春市九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 长春市九台区

联系人: 陈林辉

话: 159-4810-9988

招标代理机构: 中博睿工程管理吉林有限公司

址: 长春市绿园区吾悦广场 A座

联系人: 周新泽

话: 0431-87640520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方式: 0431-82324298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

邮箱: 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8779829

邮箱: 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

邮编: 130062

投诉、要件及处理流程: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 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是否受理投诉,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具体规定详见政府相关文件。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 /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