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轨道交通沿线道路东吉林大路从哈尔滨互通立交桥头至雾开河大街段大中修工程施工
- 项目地址: 位于长春市城区
- 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9-0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15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招 标项目编号: ZKZX-JL-202508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轨道交通沿线道路 (东吉林大路从哈尔滨互通立交桥头至雾开河大街段)大中修工程 已由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长春市财政局 以 关于下达《长春市 2024 年城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调整 计划》的通知(长城乡联字〔 202 4 〕 1 2 号) 批准建设 ,出资人为 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 为 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 ,建设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 + 银行贷款,出资比例 100% ,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标段名称:轨道交通沿线道路 ( 东吉林大路从哈尔滨互通立交桥头至雾开河大街段 ) 大中修工程施工;
标段内容:东吉林大路(从哈尔滨互通立交桥头至雾开河大街段 ) 大中修工程施工,设计内容主要为铣刨拆除路面与恢复路面、道路排水、道路顺接、道路沉陷管沟沉陷及坑槽处理、立缘石翻建、拆除与新建人行道、检查井调高加固、雨水口调高加固、桥梁工程、交通标志标线、候车亭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电气工程等。
2. 2 招标范围: 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 3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 长春市城区。
2. 4 计划工期: 202 5 年 10 月 13 日 -202 6 年 5 月 30 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通知为准 ;若建设单位对部分路段的完工时间另有要求,则施工单位应按建设单位要求的时间完工,建设单位不因此另行支付任何价款,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特点进行报价。
2. 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 6 最高投标限价 : 4570.8026万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 202 2 年 -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 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3 业绩要求: 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 【 2017】12号 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 4 项目负责人要求 :须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 5 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3. 5 .1项目管理机构除项目经理外,最少应配 备技术负责人 1人,施工员 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
3. 5 .2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 5 .3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
3. 5 .4专职安全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B类或C类)。
3. 5 .5项目经理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或退休返聘人员 , 不可以一人多岗 ,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 6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4)在近三年(202 2 年 1月1日 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 7 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 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3 . 9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 10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或退休返聘人员 ,提供 2024年8月至今任意 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 及劳动合同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5 年 9 月 9 日至 202 5 年 9 月 15 日 ,请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 CA 的交易主体,CA 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 CA 的交易主体, 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 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 5 年 9 月 29 日 9时 0 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本项目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 210 】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开标方式采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 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 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 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
5.4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 5 本项目全部实行电子化投标。根据关于印发《全面推行招标投标 “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吉政数联 [2025]2号 ) 本项目为 “ 双盲 ”评审。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评标办法
7.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2由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进行打分,并确定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仙台大街 1031号
联系人: 娄全军
联系电话: 0431-84678873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众信(吉林)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 7520号中国科学院长春分院D栋
联 系 人:梁雨、王紫薇
电 话: 18843193033( 办公电话 )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电话: 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 邮箱: JSTZBC123@126.COM 邮编: 130051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8779829 邮箱: CCJW88779829@163.COM 邮编: 130400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招投标管理处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 3 )请点击下载安装“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