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长春国家区域创新中心创新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项目人民大街南延工程二标段勘察施工图设计项目
- 项目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
- 规模: 主要包括绕城高速-兴民路(桩号1+100至3+500)、兴民路-兴为路(桩号3+500至5+900)、兴为路-永春快速路(桩号5+900至7+700)道路工程、管线及管沟、停车场
- 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国家区域创新中心创新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项目人民大街南延工程(二标段)勘察、施工图设计项目 ; 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方案设计深化优化、施工阶段以及交竣工验收阶段设计服务等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勘察:建设工程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与勘察相关的测量、物探等工作),勘察人配合发包人完成施工许可证办理工作,后续按照工程进度配合各参建单位做好工程实施及验收等工作 ; 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2-2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3-04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WLFW202 502-012
本招标项目长春国家区域创新中心创新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项目人民大街南延工程(二标段)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 2023】15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及企业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勘察 、施工图设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国家区域创新中心创新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项目人民大街南延工程(二标段)勘察、施工图设计项目。
2.2建设规模:主要包括绕城高速-兴民路(桩号1+100至3+500)、兴民路-兴为路(桩号3+500至5+900)、兴为路-永春快速路(桩号5+900至7+700)道路工程、管线及管沟、停车场。其中涉及但不限于桥梁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景观绿化等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的全部内容。
2.3建设地点:吉林省 长春市;
2.4招标范围:
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方案设计深化优化、施工阶段以及交竣工验收阶段设计服务等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勘察:建设工程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与 勘察相关的测量、物探等工作 ),勘察人配合发包人完成施工许可证办理工作,后续按照工程进度配合各参建单位做好工程实施及验收等工作。
2.5服务期限:
勘察:合同签订之日起 30日内完成勘察报告 ;服务期限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
施工图设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服务期限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
2. 6 质量标准: 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相关文件规定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同时具备以下 ①②资质条件:
①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甲级专业勘察资质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专业勘察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专业(分项)勘察资质(包括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岩土工程设计 甲 级 、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 及以上资质 )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专业勘察资质 ;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道路工程甲级资质、桥梁工程乙级资质、给水工程甲级资质、排水工程甲级资质、 风景园林专项工程甲级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招标范围的相应能力;
注: 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
2.吉林省住建厅核发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执行《吉林省住房 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吉建设〔 2023〕20号文件。
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 .2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或 注册土木工程师 (道路工程); 有从事相关工作经验,项目的负责人具有近三年( 2022至今)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 (以完成时间为准) 。
3.3管理机构人员各专业配备应满足项目需求,由投标单位自行配备 (应为投标单位在职或退休返聘人员) 。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以社保官网查询的个人参保证明为准,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返聘合同,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 近年( 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或类似项目勘察设计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 。
业绩的认定要求 (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 业绩认定,应当采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
3.5 近三年( 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
3.6接受联合体投标 ,最多不超过三家 。
3.7信誉要求: 本次招标拒绝列入 政府 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应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 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 2 年 1月1日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 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9 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
3.10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 5 年 2 月 2 5 日 8时30分至202 5 年 3 月 4 日 16时00分, 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获取招标文件。
4.2 未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 CA 锁的投标人,需要先完成入库:
( 1)免费注册并办理CA。
( 2)登录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 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
(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 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联系人及电话:0431-88779873。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 5 年 3 月 1 9 日 9 时 30分;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二楼开标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本项目开标方式为线上远程开标,投标人通过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推送腾讯会议号 通过 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 进行推送) 。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 投标人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 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应在 60分钟内完成 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投标单位在中标后,需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仙台大街 3333号
联系人:李 佳龙
电话: 0431-81942559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 22栋2单元(临河街与昆山路交汇处)
邮编: 130000
联系人: 李亮、孟春玲
电话: 0431-88610059
电子邮件: ccwlzx2001@vip.163.com
网址: http:// www.ccwl2001.com.cn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 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
邮箱: 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8779829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二楼A区
邮编: 130400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 3 )请点击下载安装“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