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科研实验楼项目变电所及外网工程

长春市发布时间:2025-10-20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 项目名称: 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科研实验楼项目变电所及外网工程
  • 项目地址: 吉林大学中心校区
  • 规模: 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科研实验楼项目变电所及外网工程施工位于(长春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吉林大学校区内部
  • 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科研实验楼项目变电所及外网工程二次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0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09

项目详情

项目编号:CCS20250929FJSZ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科研实验楼项目变电所及外网工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以教发函[2024]3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大学,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科研实验楼项目变电所及外网工程。 2.2建设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 2.3项目规模: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科研实验楼项目变电所及外网工程施工位于(长春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吉林大学校区内部。该项目变电所总容量8000KVA,由两路市电引来,两路容量分别为4000KVA,运行方式为两路同时使用,互为备用。变压器共计4台,每台变压器容量均为2000KVA,变压器采用SCB14型(铜芯线圈)。外网工程电缆线路均采用顶管敷设,顶管材质是MPP管材,电缆型号选用ZR-YJLV22-8.7/15kV-3x240型。 2.4招标范围: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2.5 最高投标限价:大写:壹仟贰佰柒拾贰万伍仟玖佰玖拾伍元整;小写:12725995元。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1月10日。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要求承装、承修、承试均达到五级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具有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录“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并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应无在建工程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半年(2025年4月至2025年9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以提供养老保险为准;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退休聘用合同)。 项目管理团队人员最低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资料员1人、劳务员1人。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其余人员具备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施工现场人员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完全一致,且一人一岗,且无在建工程(造价人员除外)。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社保人员,提供近半年(2025年4月至2025年9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以提供养老保险为准;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退休聘用合同),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应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须提供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人员信息截图(截图须包含其对应的职称或岗位信息,未体现或不一致不予认定)。 3.3投标人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16日)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16日))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16日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2月3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2025年10月16日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2022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16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吉建管〔2023〕20号)中相关规定。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1日9时00分至2025年10月27日16时0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下载招标文件。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 4.2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1日9时00分;开标地点为: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17开标室。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 5.4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3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的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不实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不实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不实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http://cgglzx.jlu.edu.cn/)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大学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联系人:方永刚 联系电话: 0431-8516731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临河街3268号六楼(南北智慧酒店进入) 联系人:付颜云 电  话:0431-85116007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1-81335731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 3 )请点击下载安装“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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