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铸造有限公司研发能力提升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长春市发布时间:2025-04-27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一汽铸造有限公司研发能力提升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项目地址: 吉林省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轴齿园区内
  • 范围: 2.1 工程名称:一汽铸造有限公司研发能力提升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EPC工程总承包,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包括项目手续办理及建安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验收及保修服务等全过程的工程承包
  • 概况: 本次设计为原有厂区内,原有油化库拆除,新建建筑物:验证中心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4-2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5-06

项目详情

一汽铸造有限公司研发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

招标项目编号: 0736-ZB2025052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汽铸造有限公司研发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 2411-220174-04-02-217744 ,招标人为一汽铸造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一汽铸造有限公司研发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

2.2 项目概况:本次设计为原有厂区内,原有油化库拆除,新建建筑物:验证中心。原试制中心内 3D 打印间修缮。新建总建筑面积约: 3410.19 ㎡。建筑局部二层辅房区域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主厂房区域采用轻钢结构。建筑内含疲劳台架、盐雾试验等功能。建筑层数二层,一层层高 4.8m ,二层层高 4.9m ;建筑总高度 10.85m ,跨度在 24 米以下。

2.3 招标范围: EPC 工程总承包,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包括项目手续办理及建安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验收及保修服务等全过程的工程承包。

2.4 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轴齿园区内。该地块位于乙二路以南,丙五路以北,和谐大街以西,项目用地以东。

2.5 计划工期:项目合同签订后, 5 个月内具备暖封闭条件, 11 个月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

2.6 质量标准:

施工图设计质量、设计成品合格率 100% ,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

工程物资采购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设备材料合格率 100%

施工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8 最高投标限价: 1563.52 万元(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连续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不得亏损。(以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作为评审依据,若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 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是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人拟派;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3.3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国家注册执业资格。如是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拟派;

3.4 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是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拟派;

3.5 投标单位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管理机构的全部成员须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已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须提供 2024 9 月至开标当日任意连续 6 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本工程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不可兼职)。

3.6 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公示页。(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7 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各联合体成员应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牵头人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相关工作;

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 )联合体各方总数不超过 2 家。

3.9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1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 近年( 2022 1 1 日至本项目开标当日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提供 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 和中国执 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zhixing/ )的无执行记录页面截图。

3.1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5 04 28 日至 2025 05 06 请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网站 获取招标文件 其他途径及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的招标文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 5 19 9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二楼 215 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腾讯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2 投标人开标当日无需到现场开标,不需要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原件,实行远程解密。各投标单位使用 CA 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于开标时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远程开标会议室号码,进入本项目视频会议直播。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并将进入会议人员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 + 本人姓名;投标人未参加视频开标会议的,或未完全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全过程的,视为认同开标会议结果。

5.4 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 CA 企业锁)登录,进入 开标远程解密 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6.2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8. 特别说明

本招标文件的第一章至第六章中的任何内容或表述之间有冲突或不一致的,以招标人的要求更全更高的内容或表述为准;若本招标文件的第一章至第六章中的任何内容之间有重复的,在不损害招标人利益的前提下,它们彼此之间应该是相互叠加和相互补充的关系而不是相互替代的关系。

9. 联系方式

人:一汽铸造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汽车产业开发区和谐大街与丙路 5 号交汇 1281

人:程东霞

话: 13039108583

招标代理机构: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 3462

编: 130011

人:孙宏伟、刘世尧

联系电话: 0431-80745106 18946641756

名: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号: 1010002904002

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一汽支行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1-81501522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2752638

电子邮箱:jstzbc123@126.com

举报材料邮寄: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431-81501522

举报邮箱:1910569839@qq.com

地址: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邮编:130000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 3 )请点击下载安装“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CCS20250427FJSZ01001001]一汽铸造有限公司研发能力提升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JLS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