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江畔花园小区四期一标段

白山市发布时间:2017-01-24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抚松县江畔花园小区四期一标段
  • 项目地址: :抚松县抚松镇抚松大街以西
  • 规模: 11457.34平方米;招标范围:土建、采暖、电气、给排水;计划投资:1600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为:抚松县抚松镇抚松大街以西、文化胡同以北、南顺城路以南;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8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工期503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范围: 2.1招标内容:新建;招标规模:11457.34平方米;招标范围:土建、采暖、电气、给排水;计划投资:1600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为:抚松县抚松镇抚松大街以西、文化胡同以北、南顺城路以南;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8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工期503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报名开始时间: 2016-06-30
  • 报名结束时间: 2016-07-06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FSZB2016- 2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抚松县江畔花园小区四期一标段 已由 抚松县发改委 抚发改审批字 [20 15 ] 160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长春市海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春市海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抚松县鑫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 新建 招标规模: 11457.34平方米 招标范围 : 土建、采暖、电气、给排水 ;计划投资: 16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抚松县抚松镇抚松大街以西、文化胡同以北、南顺城路以南 ;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 6 8 15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 7 1 2 31 日,工期 503 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 级(含 级) 及以上 资质, 近三年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 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3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 4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 应按照吉建管〔 2015 50 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6 30 日至 2016 7 6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每日上午 8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在 抚松县鑫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 不计利息 )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 ( 含邮费 )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 ( 含手续费 ) 3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7 26 14 0 分,地点为 抚松县住建局二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 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 长春市海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址: 长春市 编: 130123

人: 时华 话: 15944940555

招标代理机构: 抚松县鑫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 抚松县抚松镇北新区鹿鸣街 编: 134500

人: 庞艳娟 话: 0439-6216101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抚松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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