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鑫盛嘉园小区项目二期工程检测
- 项目名称: 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鑫盛嘉园小区项目二期工程检测
- 项目地址: 鑫盛嘉园二期工程项目位于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丙二十八街以南
- 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鑫盛嘉园小区项目二期工程检测(二次); 2.2项目编号:CCS20251015FJSZ01001001; 2.3项目概况:二期工程用地面积29585.00㎡,建筑面积65048.19㎡(其中地上50531.27㎡,地下14516.92㎡),园区绿化面积9683㎡,道路及停车面积12344㎡; 2.4工作内容及范围:针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鑫盛嘉园小区项目二期工程除建筑防雷、消防检测、人防检测外所需的全部工程质量检测,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见证取样、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室内环境等本工程所有工程质量检测项目; 2.5项目地点:鑫盛嘉园二期工程项目位于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丙二十八街以南、鑫盛北路以北、鑫盛大路以东、规划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以西; 2.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且全部检测内容完成止; 2.7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现行相关标准并符合行业 标准及招标人要求的优质服务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1-0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14
项目详情
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鑫盛嘉园小区项目二期工程检测( 二次 )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CCS20251015FJSZ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鑫盛嘉园小区 项目二期工程检测( 二次 ) 由 长春新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鑫盛嘉园小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号:长新发改字 [2023]67号)”、“关于调整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鑫盛嘉园小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号:长新发改字[2024]103号)”、“关于再次调整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鑫盛嘉园小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号:长新发改字[2025]47号)”、“关于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鑫盛嘉园小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文号:长新发改字[2025]29号)”、“关于调整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鑫盛嘉园小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文号:长新发改字[2025]76号)” 批准实施 。 招标人为 长春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开行贷款及自筹资金 。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 称: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鑫盛嘉 园小区项目二期工程检测( 二次 );
2. 2 项目编号: CCS20251015FJSZ01001001;
2.3项目 概况: 二期工程用地面积 29585.00㎡,建筑面积65048.19㎡(其中地上50531.27㎡,地下14516.92㎡),园区绿化面积9683㎡,道路及停车面积12344㎡ ;
2. 4 工作 内容及范围:针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鑫盛嘉园小区项目二期工程除建筑防雷、消防检测、人防检测外所需的全部工程质量检测,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见证取样、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室内环境等本工程所有工程质量检测项目;
2 . 5 项目地点 : 鑫盛嘉园二期工程项目位于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丙二十八街以南、鑫盛北路以北、鑫盛大路以东、规划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以西 ;
2. 6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且全部检测内容完成止;
2. 7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现行相关标准并符合行业标准及 招标人要求的优质服务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 招标的 投标 人须 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 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 其他 组织,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其他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 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 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 或 综合资质 ,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 CMA认证)证书, 满足项目检测需求,在人员、资金、技术能力、 设备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及 工程类 相关专业 中 级 及以上 技术职称,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需满足检测工作需要,由投标人自行配备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包含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一人一岗 ;
3.3 投标人在 近 三 年( 2022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30日 )至少完成 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
3.4 近三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 月 30 日 )内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 ①②材料:
① 2022 年 -202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2 年 -2024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 月 30 日 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 2025 年 1 月 1 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 2026 年 1 月 30 日 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
3. 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下载招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8信誉要求:
(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4)在近三 年( 2022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30日 )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 负责人 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 9 本 次招标项目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 6 年 1 月 7 日至 202 6 年 1 月 14 日(北京时间 ,下同),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CA办理联系电话:0431-88779428, 一体化平台软件咨询电话: 0431-88779873。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单位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4.3 本招标文件的质疑回复、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 上发布 ;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年1月 3 0 日 0 9 时 30 分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 通过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5 .3 解密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项目的投标文件,听从开标现场主持人的指令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规定时间内,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CA企业锁)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解密成功后现场主持人进行唱标,投标人须确认唱标内容并在开标一览表上进行签章。
5 .4本项目投标单位在 中 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 .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 .6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春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 长春市高 新北区吉星大厦 2107室
邮编: 130000
联系人: 于梅
电话: 19944857903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融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怡众名城 G14栋4单元2116号房
邮编: 130000
联系人: 万金雪
电话: 19917226969、13234455308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 0431-81335731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
邮箱: 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8779829
邮箱: 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130400
2026年1月7日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 3 )请点击下载安装“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