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路北地块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基地酒店10kv新建工程

长春市发布时间:2025-02-24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上海路北地块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基地酒店10kv新建工程
  • 项目地址: 长春市北至吴淞路
  • 范围: 上海路北地块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基地酒店10kv新建工程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 (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
  • 概况: 2.1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上海路北地块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基地酒店10kv新建工程 项目编号:ZDZB2025-0218 2.2招标内容:上海路北地块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基地酒店10kv新建工程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2-2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3-03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 ZDZB2025-0218

1 、招标条件

上海路北地块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基地已在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备案流水号: 2021051322010003102121),招标人为长春城开万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企业自筹。现对 上海路北地块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基地酒店 10kv新建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及编号:

目名称: 上海路北地块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基地酒店 10kv新建工程

项目编号: ZDZB2025-0218

2.2招标内容: 上海路北地块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基地酒店 10kv新建工程 。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长春市北至吴淞路、东至东三条、西至东二条、南至广州路。

2.4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 03 25 ,计划竣工日期 2025年 09 30 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6最高投标限价为: 7621029.55 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

(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

(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类)。 提供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陆 “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并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 );

3.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 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 1人,质量员1人,资料员1人, 机械员 1人, 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 1人,须具有安全员证,以上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 ,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

以上人员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且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3. 4 财务要求:近三年( 202 2 -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 2 -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 2 -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 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8 1)未被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 经理 (项目负责人)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4. 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02 25 8时30分至2025年 03 03 16时3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 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 公共资源交易 一体化平台系统: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 5 03 17 9 0 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开标地点为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二楼【 211】开标室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2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不见面开标大厅和腾讯会议(开标时通过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不见面开标大厅群聊对话框获取)和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定的方式定标。

9、联系方式

人:长春城开万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上海路 696号

联系人:韩部长

联系电话: 0431-8170775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经开区昆山路与兰州街交汇国金中心 9栋9-1

联系人:李志强

电话: 0431-80765566/1860445738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 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

邮箱: 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8779829

邮箱: 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

邮编: 130400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 3 )请点击下载安装“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CCS20250224FJSZ02001001]上海路北地块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基地酒店10kv新建工程.JLS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