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乙二街乙四路汽车大路道路排水工程
- 项目地址: 长春国际汽车城区域内,具体路块以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
- 规模: 位于长春市汽开区,道路工程规划起点为乙四路,道路工程终点为汽车大路,与乙四路、丙汽车大路平交 ; 道路施工长度:479.159m、车行道面积:13061.57㎡、下沉式绿化带面积:1509.65㎡、人行道面积:2502.47㎡、非机动车道面积:1337.35㎡、中央分隔带面积:1591.74㎡;2.雨水工程规模如下:雨水d600II级、钢筋混凝土管:571.11米、雨水d800II级、钢筋混凝土管:169米、雨水d1200II级、钢筋混凝土管:231.05米、沉泥井6座、检查井21座(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6招标范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乙二街(乙四路-汽车大路)道路排水工程,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7建设地点:长春国际汽车城区域内,具体路块以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 2.8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4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7月23日,共计100日历天; 2.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 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乙二街(乙四路-汽车大路)道路排水工程; 2.2项目编号:JLZH-2023-0907;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计划投资:2437.3572万元; 2.5建设规模:位于长春市汽开区,道路工程规划起点为乙四路,道路工程终点为汽车大路,与乙四路、丙汽车大路平交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11-2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11-30
项目详情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乙二街(乙四路 - 汽车大路)道路排水工程
招标 公告
项目编号: JLZH-2023- 090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乙二街(乙四路 -汽车大路)道路排水工程 已由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批准建设 , 文号: 长汽车经发字【 2023 】 39号 。 招标人 为 长春市腾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 源为 拟申请专项债,其余资金由区级财政资金解决 。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采用 资格 后审 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乙二街(乙四路 -汽车大路)道路排水工程 ;
2.2项目 编号: JLZH-2023- 0 907 ;
2. 3 标段划 分:一个标段;
2. 4 计划投资: 2437.3572万元 ;
2. 5 建设规模:位于长春市汽开区,道路工程规划起点为乙四路,道路工程终点为汽车大路,与乙四路、丙汽车大路平交。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 40km/h,道路规划全长548.382米,道路施工长度479.159米,道路红线宽度40m,设计道路为两块板形式,双向6车道。1.道路工程规模如下:道路施工长度:479.159m、车行道面积:13061.57㎡、下沉式绿化带面积:1509.65㎡、人行道面积:2502.47㎡、非机动车道面积:1337.35㎡、中央分隔带面积:1591.74㎡;2.雨水工程规模如下:雨水d600II级、钢筋混凝土管:571.11米、雨水d800II级、钢筋混凝土管:169米、雨水d1200II级、钢筋混凝土管:231.05米、沉泥井6座、检查井21座(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2.6 招标范围: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乙二街(乙四路 -汽车大路)道路排水工程 , 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2. 7 建设地点:长春国际汽车城区域内,具体路块以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 ;
2. 8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4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7月23日,共计100日历天 ;
2. 9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 招标的 投标 人须 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 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 其他 组织,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级及以上资质, 并具 有 有效 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 、技术力量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 2022〕361号文件,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吉林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吉建 管 〔 202 2 〕 47 号文件的规定 ;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以上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项目 经理须 在 吉林省建筑 市场 监管公共服务 平台 人员 信息内 ,提供 具有 有效期 内的 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 (彩色 扫描件)或 提供 可查询的 电子证书( 登陆 “吉林省 建设工程 安管 人员 管理 系统 ”- 证书 查询, 并 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 )。 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项目管理机构要求:须具备 技术负责人 1人、 施工员 1 人 、 安全员 1 人 、 质量员 1 人 、 材料员 1人 、 资料员 1 人。其中 技术负责人须具 有 市政工程 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其他人员 均须 具有 相应 岗位 证书 。提供人员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的信息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安全员 须 具备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综合 ( C 3 ) , 提供 具有 有效期 内的 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 (彩色 扫描件)或 提供 可查询的 电子证书( 登陆 “吉林省 建设工程 安管 人员 管理 系统 ”- 证书 查询, 并 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 ) 生成 PDF文件格式加盖公章,标书内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上述人员所提供的资格证件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再颁发纸质版证件,投标人须提供有法律依据的电子证书,提供电子证书的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本项目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人员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完全一致, 且一人一 岗。标书内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投标人近三年( 20 20 年 -20 2 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 20 20 年 -20 2 2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 20 2 2 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20 2 2 年 12 月 31 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
3.7外省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8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及 要求: 投标人近年( 20 20 年 11月 - 至今 )完成过至少一项同类 或 类似工程业绩。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 “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 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 社保缴纳证明,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3.12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 未被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人 未 被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人须对所提供相关资料和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承诺,投标文件中 提供承诺书。 不得提供伪造、变造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
3.13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 最新版 的关于《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同时所有人员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的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相一致 并交纳社保,所有 人员 提供 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 社保缴纳证明 ;
3.14 本次招标项目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 形式 的资质挂靠。
四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11 月 24 日 8 时 00分至2023年 11 月 30 日 16时00分,请到吉 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获取招标文件,其他途径及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的招标文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CA办理联系电话:0431-88779428 , 一体化平台软件咨询电话: 0431-88779873。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4.3本招标文件的质疑回复、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发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等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 间为 202 3 年 12 月 18 日 9时 3 0分,电子版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通过企业锁制作上传,并在开标时听从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要求持投标人企业锁远程解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 09 】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腾讯会议视频方式参加开标 ,到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人 名单,投标人须进行线上签到,未在系统内的投标人视为未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 , 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 。腾讯会议号在招标文件中获取 ,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本项目投标人法人或被授权人且仅限一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 +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 ( 如投标人代表不参与观看视频直播或投标人代表通讯设备网速等无法满足视频直播要求或不会操作软件等,均视为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
6.3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3 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项目的投标文件,听从开标现场主持人的指令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 ; 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 )。规定时间内,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CA企业锁)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及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原因导致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解密成功后现场主持人进行唱标,投标人须确认唱标内容并在开标一览表上进行签章;
6.4本项目投标人在开完标后,按招标人(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
6.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6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7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6.8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系统维护,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八.资格 审查和 评标方式
8.1资格审查 方式: 资格后审;
8.2评标方式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的方式定标,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三名 中标候选人 。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春市腾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 7766号
联系人 : 李工
联系方式: 0431- 81501227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 996号力旺广场B座1308室(请乘坐一楼榴蘭香主后侧电梯)
联系人: 刘琦
联系方式: 0431-80543099
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 0431-81501734
十.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
邮箱: 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8779829
邮箱: 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
邮编: 130028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 /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