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区城市更新工程(市政三标段)-施工

长春市发布时间:2025-09-08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 项目名称: 长春高新区城市更新工程市政三标段施工
  • 项目地址: 飞跃中路
  • 范围: 飞跃中路、顺达路、畅达路、越达路、宜居路、创意路道路病害处理、铣刨罩面、人行道维修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9-0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15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高新区城市更新工程(市政三标段) -施工已由长春新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长春新区发展和改革局、长春新区财政局以长新建联字(2025)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 项目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

2. 项目概况与 招标范围

2.1 目名称 长春高新区城市更新工程(市政三标段) -施工

2.2项目编号: CCS20250829FJSZ01

2.3招标控制价:折扣系数1.0000;本 工程 建筑安装工程费: 3000万元。

2. 4 建设地点: 飞跃中路、顺达路、畅达路、越达路、宜居路、创意路。

2. 5 招标范围: 飞跃中路、顺达路、畅达路、越达路、宜居路、创意路 道路病害处理、铣刨罩面、人行道维修等。

2. 6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 5 11 15 日(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 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 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 ,且无在建工程(提供 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

3. 3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良好 。同时提供以下 ①②材料:①202 2 -202 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 2 -202 4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 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25日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如投标人在 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 只提供成立之日至 2025年9月25日 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 投标人近三年( 2022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25日 )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施工的项目业绩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6 信誉要求: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未被 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近三年( 2022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25日 )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 7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 9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规〔 2025〕1号)文件要求,对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和“未参加信用评价”企业,严格按照标准开展资质核查,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4.0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建办〔2023〕3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4. 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9日08时30分至2025年9月15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

址:长春市朝阳区锦湖大路 1357号

联系人:麻权

话: 0431-80601262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南关区恒丰国际 A座

人: 曹杰

联系电话: 13843108382

监督部门: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431-81335731

9.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

邮箱: 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1335731

邮箱: cc 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

邮编: 130400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 3 )请点击下载安装“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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