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绿园区民丰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民丰村地块土地平整监理

长春市发布时间:2025-06-13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长春市绿园区民丰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地块土地平整监理
  • 项目地址: 长春市绿园区
  • 规模: 民丰村周边地块开展土石方挖运填埋工作,占地面积约60万平方米,挖运土石方约35万立方米,回填约104万立方米,部分地块场地需进行建筑砾料清除、土方外弃、播撒草籽、面层做混凝土罩面、整平压实、建设透视围挡、硬化临时停车场面积约37.16万平方米等相关土地平整工作,预计工程费用约8799.33万元
  • 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市绿园区民丰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民丰村地块土地平整监理 ; 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保修期阶段、审计阶段(如有)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6-1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6-20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ZJS202506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绿园区民丰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已进行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 ,项 目代码 2405-220106-04-01-460752,备案流水号为 2024051022010603103943, 招标人为长春市长发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长春市绿园区民丰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民丰村地块土地平整 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长春市绿园区民丰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民丰村地块土地平整监理

2. 2 建设规模:民丰村周边地块开展土石方挖运填埋工作,占地面积约 60万平方米,挖运土石方约35万立方米,回填约104万立方米,部分地块场地需进行建筑砾料清除、土方外弃、播撒草籽、面层做混凝土罩面、整平压实、建设透视围挡、硬化临时停车场面积约37.16万平方米等相关土地平整工作,预计工程费用约8799.33万元。

2. 3 建设地点: 长春市绿园区

2. 4 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保修期阶段、审计阶段(如有)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 5 监理服务期: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及审计结束(含监理备案及保修阶段)为止(如果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但监理费不再增加)。

2.6 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甲级 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业绩要求:近三年 2022年1月1日至今) 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监理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

3.3监理人员基本要求应满足:

项目总监:总监理工程师 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须无在建工程,不得同时担任其它项目总监职务。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 专业监理工程师 2人,监理员3人 (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 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 工程类注册 执业资格 证书 或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 并提供 2024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任意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返聘证明,拟派出的项目组成监理人员须无在建工程。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 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 委派 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5年6月16日8时30分至2025年6月20日16时30分 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7月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209 开标室。

5.3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如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 不见面开标大厅 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 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 60 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 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人: 长春市长发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东街与福祉大路交汇长发金融创新中心

联系人: 李鲲鹏

联系电话: 0431-81866826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中吉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大街超达创业园 17号楼318室

联系人: 杨英奇

电话: 0431-80601613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 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

邮箱: 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

电话: 0431-88779829

邮箱: ccjw88779829@163.com

邮编: 130000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 3 )请点击下载安装“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CCS20250613FJSZ07001001]长春市绿园区民丰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民丰村地块土地平整监理.JLS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