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龙井市德新乡金谷村养猪项目
- 项目地址: 龙井市德新乡金谷村
- 范围: 2.1项目名称:龙井市德新乡金谷村养猪项目EPC 2.2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总占地面积146117平方米 ; 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其将承担本项目全部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采购、安装、施工、调试、试运行、消缺等工作; 2.5计划工期:2022年07月28日至2023年06月30日,共337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 报名开始时间: 2022-06-2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7-05
项目详情
龙井市德新乡金谷村养猪项目
EPC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
JLDB-[2022]-0615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龙井市德新乡金谷村养猪项目
已由
龙井市
发展和改革
局龙
发改字【
2022】
92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龙井市德新乡人民政府
,资金来源
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
EPC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龙井市德新乡金谷村养猪项目
EPC
2.2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总占地面积146117平方米。新建检疫用房1栋,建筑面积195平方米
;
育肥舍
16栋,建筑面积20943平方米
;
场内道路硬化
4500平方米
;
同时,建设其他室外基础配套设施。
2.3建设地点:
龙井市德新乡金谷村
;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其将承担本项目全部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采购、安装、施工、调试、试运行、消缺等工作;
2.5
计划工期:
2022年07月28日至2023年06月30日,共337日历天
;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1)单资质投标:
①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外省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上一年度应获得建设行政主管认可最高等级,企业所在省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进行信用综合评价的,主管部门出具未进行信用综合评价的文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
②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
AAA等级的设计企业,外省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上一年度应获得建设行政主管认可最高等级,企业所在省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进行信用综合评价的,主管部门出具未进行信用综合评价的文书)
;
(
2)联合体资质投标:
①施工单位: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②设计单位: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应明确牵头单位并且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企业信誉良好,且具备完成本项目
的能力。
投标人如为施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不得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
3)全资质投标: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投标人如为施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3.3
投标人拟投入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证书,且无在建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证书;施工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应无在建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
3.
4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应无在建工程,并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备案并且信息一致;
3.5
投标单位
提供
近三年
(20
19
年
1月1日-202
1
年
12月31日)财务状况,(新成立
公司
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
1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2022年以后成立的公司可
提供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
3.6外埠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须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从事建筑活动,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未登记的外省建筑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3.7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含联合体牵头人)。
自行确定牵头人;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
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以
联合体牵头人
报名购买
招标文件。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
.投标报名
4.1
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06月
29
日至
2022年0
7
月
0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
3
0分至16时
3
0分(北京时间),将本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有)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时,各方均须提供)、建筑工程资质证书、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以上材料扫描件应与原件保持一致,PDF格式并且内容清晰可辨)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吉林省鼎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JLDB888888@163.com)(邮件标题购买xx项目文件材料-投标人单位全称-联系电话),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043
1-88888286
取得联系确认并购买招标文件。
4
.2 招标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若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将会在24小时内(自招标代理公司邮箱收到报名材料时间开始计算)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会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后将扫描件(PDF格式并且内容清晰可辨)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
.3 招标文件售价
1
0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由于疫情防控期间进入大厅需测温,可能因入厅人员较多导致时间延误,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定为2022年07月21日08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7月21日09时00分。
5.2 地点为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1开标室(龙井市海兰西路342号,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5.3 为控制疫情发展,高、中风险地区(以最新“各地疫情风险等级查询”为准)的投标企业须授权委托延边州内人员进行投标活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提供吉祥码及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体温正常。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伍拾万元
投标保证金或专业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或银行保函。
5.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7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中国政府采购网》、《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龙井市德新乡人民政府
地
址:
龙井市德新乡
联
系
人:
刘主任
联系电话:
1394476321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鼎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临河街中海国际广场
A座2202室
联
系
人:杨连成
联系电话:
0431-88888286
监督管理部门:
龙井市乡村振兴局
八.按省厅招标处要求设置扫黑除恶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2022年 06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