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长春市九台区东部城区排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二标
- 项目地址: 长春市九台区
- 范围: 建设地点:长春市九台区 项目规模:道路工程、管道工程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2-06
项目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市九台区东部城区排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 (二标) 已由 长春市九台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长春市九台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长春市九台区东部城区排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长九发改审批字 [2023]18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长春市九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长春市九台区
项目规模: 道路工程、管道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 1042.5147 万元
计划工期: 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29日,共计20日历天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 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注: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 投标 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 为本单位聘 用执业并具备 市政公用 工程 专业 二 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专业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 近三年 ( 20 21 年 -202 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0 21 年 1月1日-202 3 年 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 3 年 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 3 年 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需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3. 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 1 年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 5 外埠入吉投标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应 为该平台登记人员。
3.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控股、管 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 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7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 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相类似业绩一项 ,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 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应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一体化平台(网址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 ,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 202 4 年 11 月 14 日至 202 4 年 11 月 20 日 登录吉林省一体化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 ,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 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5.投标文件 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 4 年 12 月 6 日 09 时 00 分 ,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传至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系统,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5 .2 开标地点为 : 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第 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
5.3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CA锁远程解密的方式进行线上开标。各投标单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平台)”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等)符合远程不见面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
5.4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上 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息
名 称: 长春市九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长春市九台区
联 系 人: 吴鹏
电 话: 0431-82368011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吉林省意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南关区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绿地中央广场 B10A栋1365室
联 系 人: 姜嘉欣
电 话: 0431-87614686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九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 0431-82396678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邮编: 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 241 室招标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400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 3 )请点击下载安装“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