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铸造有限公司一体化压铸超级工厂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长春市发布时间:2023-04-19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一汽铸造有限公司一体化压铸超级工厂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 项目地址: 铸造一厂预留用地,位置位于长春市汽车产业开发区,北临腾飞大路,南临丙十九街,西临前程路,东临丙四十四街
  • 范围: 2.1项目名称:一汽铸造有限公司一体化压铸超级工厂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 针对本项目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以及保修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 概况: 本项目为新建工程,新建3个建筑物,结构件车间,建筑面积约18670㎡、联合动力站房,建筑面积约1800㎡,门卫1,建筑面积约3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5-11

项目详情

一汽铸造有限公司一体化压铸超级工厂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0736-ZB2023054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汽铸造有限公司一体化压铸超级工厂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302-220174-04-01-788962,招标人为一汽铸造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一汽铸造有限公司一体化压铸超级工厂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建工程,新建3个建筑物,结构件车间,建筑面积约18670㎡、联合动力站房,建筑面积约1800㎡,门卫1,建筑面积约30㎡。建筑面积约为:20500 ㎡。

2.3 招标范围:针对本项目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以及保修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4 建设地点:铸造一厂预留用地,位置位于长春市汽车产业开发区, 北临腾飞大路,南临丙十九街,西临前程路,东临丙四十四街。

2.5 计划工期:监理合同生效起至所监理工程全部竣工验收结束。

2.6 监理服务期限: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及保修期限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7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DB22/300-2001)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投标人近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已完成至少一项同类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业绩认定: 本省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3 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2022年(如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完成可提供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不得亏损。(以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作为评审依据,若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4 人员要求:

3.4.1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总监理工程师本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2 投标人拟派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 近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

3.10 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11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 号)文件要求,按照此规定,应参加评价而未参加评价、信用评价为D级暂停承接新的监理业务的监理企业,禁止参加本次投标。

3.12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文件的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包括现场踏勘(如有)、投标预备会(如有)、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质疑投诉、合同签署等过程,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3年4月20日08时30分至2023年4月25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3 5 11 9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二楼 210 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腾讯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2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 + 委托代理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 CA 锁登录,进入 开标远程解密 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6.2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一汽铸造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汽车产业开发区和谐大街与丙路5号交汇1281号

联 系 人:程东霞

电    话:13039108583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邮    编:130011

联 系 人:陈阳、高严、孙宏伟

联系电话:0431-81868691、17386876491

邮    箱:chenyang47@faw.com.cn

监督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吉林省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1501734

电子邮箱: 1910569839@qq.com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