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南湖湿地公园配套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镇赉县南湖湿地公园配套亮化工程
- 项目地址: 镇赉县东
- 规模: 镇赉县东、西侧栈桥、百米长廊、南湖加油站大石头、南侧铺装庭院进行照明工程建设
- 范围: 2.1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镇赉县东、西侧栈桥、百米长廊、南湖加油站大石头、南侧铺装庭院进行照明工程建设 ;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1-06-1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1-06-18
项目详情
镇赉县南湖湿地公园配套亮化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JLSHY2021-0611
一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赉县南湖湿地公园配套亮化工程已由镇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镇发改审批字 [2020]181 号文件、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政府采购任务通知单 210104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赉县市政设施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镇赉县东、西侧栈桥、百米长廊、南湖加油站大石头、南侧铺装庭院进行照明工程建设。
2.2 项目名称及编号
2.2.1 项目名称:镇赉县南湖湿地公园配套亮化工程
2.2.2 项目编号: JLSHY2021-0611
2.3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246.6807 万元
2.4 建设地点:镇赉县东、西侧栈桥、百米长廊,南湖加油站、南侧铺装庭院。
2.5 计划工期: 2021 年 07 月 10 至 2021 年 07 月 30 日共 21 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可以是在有效期内的纸质证书或经考试合格在网上打印的电子证书(附查询网址)),应无在建工程并提供本单位近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3.4 近三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 2021 年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 2015 】 50 号、吉建管【 2018 】 12 号、吉建管【 2019 】 11 号、吉建管【 2019 】 28 号、吉建管【 2019 】 82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管理人员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7 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单位、企业法人、项目经理)(由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 自行查询)。
3.8 投标单位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和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
3.9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 本项目不允许投标期间更换授权人及项目经理,如有更换视为投标无效。
3.12 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四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21 年 06 月 11 日至 2021 年 06 月 18 日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 : 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 ( 北京时间,下同 ) ,在吉林省和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副 81 号(正普路与普阳街交汇)综合楼 101 号房)。持下列资料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2 )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 3 )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可以是在有效期内的纸质证书或经考试合格在网上打印的电子证书(附查询网址))及项目经理本单位近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件;
( 4 )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启用电子证书的投标单位提供截图加盖公章并附查询网址);
( 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6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且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7 )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单位、企业法人、项目经理)(由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 自行查询);
( 8 )投标单位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和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
( 9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及注册人员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外省入吉企业);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图纸: 500 元;售后不退。
五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07 月 01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 白城市政务大厅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二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七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镇赉县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地 址:镇赉县
联 系 人:吴敬宇
联系电话: 1594366852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和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副 81 号(正普路与普阳街交汇)综合楼 101 号房。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 0431-81680001
招投标监管部门:镇赉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方式:
( 1 )通过吉林省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管理中心(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 3777 号)接待群众举报 ;
( 2 )通过邮寄举报信件专用信箱举报(吉林省长春市 A1115 号,邮编 130022 ) ;
( 3 )通过电话举报( 0431-87082991 、 87082992 ) ;
( 4 ) 通过电子信箱举报( jlsshsejb@163.com);
白城市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方式:
举报地址:白城市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管理中心,白城市洮北区文化西路 1 号市委党校办公楼后楼北侧 1 楼
举报电话: 0436-3366685
举报邮箱: bcsshb2019@163.com
镇赉县举报方式:
举报地址:镇赉县公安局办公大楼 427 室
举报电话: 0436-5876007
举报信箱:镇赉县公安局办公楼门前(县扫黑办)
举报邮箱: zlxshb201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