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长春市人民大街北段南广场商埠地历史文化街区城市更新项目新民大街整治提升项目道路红线内工程和院落工程监理
- 项目地址: 东至新疆街,西到万宝街及新民大街西侧院落西侧围墙
- 规模: 新民大街道路红线内及沿线两侧院落整治工程,其中包含但不限于市政道路、排水、绿化、建筑外立面修缮等工程
- 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人民大街北段、南广场、商埠地历史文化街区城市更新项目-新民大街历史文化街区整治提升项目道路红线内工程和院落工程监理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新民大街道路红线内及沿线两侧院落整治工程,其中包含但不限于市政道路、排水、绿化、建筑外立面修缮等工程 ; 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备案阶段及与本项目相关工程的监理服务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9-2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0-11
项目详情
长春市人民大街北段、南广场、商埠地历史文化街区城市更新项目 -新民大街历史文化街区整治提升项目道路红线内工程和院落工程监理
招标编号: KFXMJL202409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市人民大街北段、南广场、商埠地历史文化街区城市更新项目 已 进行 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 ,备案流水号为 202308312201000310619 1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 长春市长发置业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长春市人民大街北段、南广场、商埠地历史文化街区城市更新项目-新民大街历史文化街区整治提升项目道路红线内工程和院落工程监理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民大街道路红线内及沿线两侧院落整治工程,其中包含但不限于市政道路、排水、绿化、建筑外立面修缮等工程。
2.3 项目地点: 东至新疆街,西到万宝街及新民大街西侧院落西侧围墙、南至新民广场、北至解放大路。
2.4 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备 案阶段及与本项目相关工程的监理服务 。
2.5 监理服务期限: 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质量保修期结束止(如果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但监理费不再增加) 。
2.6 监理服务质量: 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乙 级 和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业绩要求:近三年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 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 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 项目业绩 (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
3.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须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出任,总监理工程师 须无在建工程 。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 房屋建筑 工程监理工程师 1 人、水暖监理工程师 1人、电气监理工程师1人,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4人、监理员4人。主要人员须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规定。 并 提供 202 4 年 3 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任意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 , 拟派出的项目组成人员须无在建工程。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 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至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 2024年1月1日后注册成立,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分工,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就工程监理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上 有行贿犯罪行为。
3.9 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有效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 4 年 09 月 29 日至 202 4 年 10 月 11 日, 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 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 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交易平台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交易平台或任一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 。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 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交易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开展交易活动。
4.3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 4 年 10 月 22 日 9时00分;投标人应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20 9 开标室。
5.3本项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 见投标人须知【 开标时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不见面开标大厅群聊对话框获取 ) 】 ) 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 60 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长发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东街与福祉大路交汇长发金融创新中心
联系人: 李鲲鹏
联系电话: 0431-81866826
招标代理机构:开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临河街与自由大路交汇垠禄新界 701室
联系人:高萌
电话: 13578636301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 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
邮箱: 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
电话: 0431-88779829
邮箱: ccjw88779829@163.com
邮编: 130000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 3 )请点击下载安装“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