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长春国家区域创新中心创新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项目人民大街南延工程二标段施工
- 项目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
- 规模: 主要包括绕城高速-兴民路(桩号1+100至3+500)、兴民路-兴为路(桩号3+500至5+900)、兴为路-永春快速路(桩号5+900至7+700)道路工程、管线及管沟
- 范围: 主要包括绕城高速-兴民路(桩号1+100至3+500)、兴民路-兴为路(桩号3+500至5+900)、兴为路-永春快速路(桩号5+900至7+700)道路工程等
- 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国家区域创新中心创新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项目人民大街南延工程(二标段)施工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1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22
- 开标时间: 2026-01-07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WLGC2025 12 - 09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 项目 长春国家区域创新中心创新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项目 已由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长发改审批字 [2020]173号 文件 批准建设 , 招标人(建设单位)为 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 专项债券及企业自筹 ,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长春国家区域创新中心创新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项目人民大街南延工程(二标段) 施工 。
2.2 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绕城高速 -兴民路(桩号1+100至3+500)、兴民路-兴为路(桩号3+500至5+900)、兴为路-永春快速路(桩号5+900至7+700)道路工程等。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拆除、道路、红线外土方、公交站亭建筑、园林部分、排水部分及组合排管、桥梁工程、交通标线及所有配电工程、智能交通及车路协同等全部工程 ; 详见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3 建设规模: 主要包括绕城高速 -兴民路(桩号1+100至3+500)、兴民路-兴为路(桩号3+500至5+900)、兴为路-永春快速路(桩号5+900至7+700)道路工程、管线及管沟。其中涉及但不限于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全部工程 。
2.4 建设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 。
2.5 计划工期 : 202 6 年 1 月 30 日开工,计划竣工日期: 202 7 年 12 月 31 日,总工期: 701 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7 最高投标限价: 55757.3972万元 (含暂列金 4534.00万元)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 有 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 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除项目经理外,项目管理机构中配备标准: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质量管理负责人和安全管理负责人各1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岗位证书;施工员 2 人、质量员 6 人、材料员 2 人、资料员 2 人, 具有岗位证书 或相关专业中级 及以上技术职称 ;专职安全员 3 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 B类或C类)。
3. 3投标人近三年(工程竣工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已完成与本项目 同类或类似 的项目业绩。 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省级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 [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 投标人近三年( 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即可 。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任何一款的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3. 7 本次招标拒绝列入行政机关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8 投标人 应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近年( 202 3 年 1 月 1 日 至 投标截止前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9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进入吉林省 从事房屋市政工程应当按照吉建办【 2023】3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信息登记。
3.10本项目全部实行电子化投标,采用“双盲” ( 施工组织设计暗标 ) 评审。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 12 月 16 日 8时30分至2025年 12 月 22 日 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 吉林省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开展交易活动 。
4.3 已在省级平台办理过 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长春),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512-58188016。运行期间,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有问题,请拨打网络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电话 。
4. 4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 全部 内容 均 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 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 6 年 1 月 7 日 9时00分,地点为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二楼 开标室( 长春市华新街 700号 ) 。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5.2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将所有投标文件内容 上传至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并在开标 视频会议中 持编制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企业锁 完成远程 解密;逾期上 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 目 开标方式为采用 吉林省 不见面开标大厅 进行远程开标活动。 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 如 未进入或中途 离开 远程开标会议 ,后果自负 , 视为认同开标过程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 远程开标 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 不见面开标大厅 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 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 在 60 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 非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 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 6 投标单位在中标后,需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 7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相关规定提供 5 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六 .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仙台大街 3333号
联系人: 李佳龙
电话: 0431-85250282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 22栋2单元
联系人: 李亮、 孟春玲、王茜
联系电话: 0431-88610059
监督部门: 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电话: 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
邮箱: 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8779829
邮箱: 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
邮编: 130400
注:招标公告内容如有与《招标文件》中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 3 )请点击下载安装“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