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珲春市人居物理隔离试点工程-生物、电子围栏及监控工程

延边州发布时间:2020-07-08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珲春市人居物理隔离试点工程生物电子围栏及监控工程
  • 项目地址: 珲春市
  • 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珲春市人居物理隔离试点工程-生物、电子围栏及监控工程; 2.2招标内容及规模:包括生物、电子围栏及监控工程(具体
  • 报名开始时间: 2020-07-0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0-07-14

项目详情

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珲春市人居物理隔离试点工程 -生物、电子围栏及监控工程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 JLGY-2020032-G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珲春市人居物理隔离试点 工程 -生物、电子围栏及监控工程 已由 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 珲发改审批﹝ 2019﹞50号 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珲春市林业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资金及地方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珲春市人居物理隔离试点工程 -生物、电子围栏及监控工程

2.2 招标内容及规模:包括生物、电子围栏及监控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

2.4 建设地点:珲春市;

2.5 计划工期: 2020年08月10日-2020年10月10日,共计62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 合同估算价: 3449841.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或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建办〔 2019〕55号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的查询网络截图和有效查询网址)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3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 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 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 20 07 08 日至 2020 07 14 (法 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 3:30 时至 16:00 (北京时间,下同), 珲春市新政务大楼四楼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 0433-7569920) 持: ①单位介绍信、②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资质证书(副本) (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或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建办〔 2019〕 71 号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的查询网络截图及有效查询网址) 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或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建办〔 2019〕55号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的查询网络截图及有效查询网址)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入吉企业备案截图(本省企业无须提供)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或按照《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银发 [2019]41号 的规定,提供 其他开户证明材料),提供 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 报名登记。再到 吉林省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新城吾悦广场 C座21楼 投标人报名表 以上 材料 复印件加盖 投标单位 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或将投标人报名表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到 1397299703@qq.com邮箱,并同时拨打招标代理机构电话:0431-81668785/15144423503取得联系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购买文件无效。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购买文件 合格后应将 招标 文件购买款以转账方式于 2020年 07 15 24:00前(逾期无效)从 投标人 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并到达以下账户:

号: 22050145010009110018

单位名称:吉林省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 )为 20 20 07 28 14 00 分,地点为 珲春市新政务大楼四楼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 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 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陆万捌仟 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于 20 20 07 27 10 00 分前到账 。收款人: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帐号: 0790702011015200009415。开户银行:珲春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号:314249420016。联系电话:0433-7559927。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步推送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珲春市林业局

址:吉林省珲春市龙源东街 1066号

人:杨先生

话: 0433 - 762530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新城吾悦广场 C座21楼

人: 姜月奇

话: 0431-81668785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珲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吉林省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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