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制造技术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一标段: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制造技术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一标段施工标段
- 项目地址: 吉林市龙潭区长青路24号,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校园内
- 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规划用地2.4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A座、B座两栋实训楼,其中A座实训楼分为工业4.0智能工厂区,工业机器人实训区、自动化生产线安装与调试区等,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B座实训楼为现代制造技术实训区、汽车机电实训区、模拟仿真实训区等,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 ; 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及监理 2.5建设地址:吉林市龙潭区长青路24号,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校园内
- 报名开始时间: 2020-04-2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0-05-13
项目详情
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制造技术
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一标段:施工标段
招 标 公 告
招标项目编号: 20200422G0089-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制造技术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 2019 】 197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规划用地 2.49 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3 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 A 座、 B 座两栋实训楼,其中 A 座实训楼分为工业 4.0 智能工厂区,工业机器人实训区、自动化生产线安装与调试区等,建筑面积 1.5 万平方米; B 座实训楼为现代制造技术实训区、汽车机电实训区、模拟仿真实训区等,建筑面积 1.5 万平方米 。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施工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 20200422G0089-1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监理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 20200422G0089-2 ) :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3 最高限价:施工招标最高限价人民币 8444.35 万元(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未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最高投标限价公布 5 天内向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交书面投诉申请)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及监理
2.5 建设地址:吉林市龙潭区长青路 24 号,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校园内。
2.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资金己落实。
2.7 计划工期: 2020 年 6 月 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共计 487 日历天)
2.8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监理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施工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监理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 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 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的,应按照吉建管【 2018 】 12 号、吉建管【 2019 】 11 号文件的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
3.6 企业提供的业绩须是近三年( 2017 年 -2019 年)的同类类似业绩 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须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 、 【吉建招(2017) 8 号】 及 【吉建招(2017) 9 号】 文件要求 。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查询不到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3.9 报名企业提交企业无涉黑涉恶问题承诺书。
3.10 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11 施工投标人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担任(委托人指本项目施工项目经理,开标当日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原件、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证的复印件),监理投标人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担任(委托人指本项目项目总监,开标当日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原件、总监理工程师复印件),其他人担任授权人为无效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jlsggzyjy.gov.cn )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下载时间: 2020 年 4 月 24 日 8 : 00 到 2020 年 5 月 13 日 16 : 00 止。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4 日 9 时 30 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吉林市解放西路 16 号政务服务中心 6 楼多功能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2.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吉林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开标期间必须携带 CA 锁及电子标书光盘(备份),同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以电子标书为主,纸质标书为辅。
5.3. 电子投标工具下载:登录“ www.jlsggzyjy.gov.cn →下载中心→电子投标工具及操作手册”进行下载;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0432-63688321 、 4009980000.
5.4 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施工标段投标单位提供人民币 80 万元、监理标段投标单位提供人民币 1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 除现金形式外,也可提供银行或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需符合吉建管〔 2016 〕 17 号吉建管〔 2018 〕 1 号、吉建管〔 2019 〕 504 号文件要求。保证金交纳银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账户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市分公司 ,账号: 0720622011015200000542 。
5.5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6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www.jlsggzyjy.gov.cn )同步推送至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及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办公地址:吉林市龙潭区汉阳街 65 号
联系人:宋德辉
联系电话: 0432-63426678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市高新区南山街 2111 号
联 系 人:刘恩滔
联系电话: 0432-66992081
招 投 标监督管理部门: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处
八、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0431-82752638
邮箱: 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 号建设大厦 428 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吉林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0432-64805615
邮箱: jljwjgdw@163.com
地址: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松江东路 7 号 501 室)
邮编: 132001
注:关于疫情防控时期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须知事项
1. 开标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多功能厅。
2. 中心入口:
2.1 行业监督管理部门人员、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及代理机构人员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后 ( 农林街方向 ) 东侧楼门进入,电梯直达六楼多功能厅。
2.2 业主专家和评审专家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后 ( 解放大路方向 ) 西侧专家通道楼门进入评标区。
3. 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限制派一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活动,不戴口罩、发热、隔离时间不到 14 天及重点防控区域人员不得进入交易中心,可授权委托其他人员参加开标活动。吉林市地区以外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授权委托吉林市本地人员。(投标人(供应商)建议配戴一次性手套)。
4. 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和代理机构人员进入现场不超得过两人,代理机构人员进入评标区限制一人。
5. 参与开标活动所有人员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市政务服务中心门前下载“吉事办”。在入口处扫码,进行测温和人员信息登记后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 业主专家和评审专家参加评审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发热人员严禁参加公共资源交易评审活动。
7. 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参加开标活动结束后,按原通道退出大楼。在网上查看评标结果。
8. 评审结束后,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等人员由中心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出楼。
2020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