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十一高中新区实验中学工程施工

长春市发布时间:2024-09-23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长春市十一高中新区实验中学工程施工
  • 范围: 2.1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本项目总占地面积94736.74㎡,总建筑面积53699.4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2266.44㎡;地下建筑面积1432.99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包括的全部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9-2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9-29

项目详情

长春市十一高中新区实验中学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市十一高中新区实验中学已由长春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新发改字〔 2024〕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资金 已落实。招标人为 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 1个标段,本项目总占地面积 94736.74 ㎡,总建筑面积 53699.43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52266.44 ㎡;地下建筑面积 1432.99 ㎡。包括教学楼、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食堂、体育馆、连廊、门卫等。同时配套建设室外文体活动区和其他配套工程。项目建成后,设置60个班,学生人数 3000 人。

2. 2 招标范围:施工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包括的全部内容

2. 3 计划工期: 2024年10月30日-2026年8月30日。

2.4招标控制价:26604.3772万元。

2. 5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企业基本信息、资质信息、安全生产许可信息公示页 。(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 2022〕361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吉林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2】47号文件的规定);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且无在建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项目经理备案信息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项目经理及拟投入全部管理人员 包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基本要求及以上增加人员组成的项目管理团队的所有人员 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并缴纳社保, 且一人一岗 , 并提供 2024年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 3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提供 “信用中国(吉林)”网站(http://credit.jl.gov.cn/wzsy/)吉林省内企业提供专用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

4)在近三年 2021年9月23日-2024年9月23日 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 4 财务要求: 近三年( 20 21 年度、 202 2 年度、 202 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亏损。(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 20 2 1 -202 3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 202 3 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202 3 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未亏损承诺)。

3. 5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 号)文件要求,对上一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 4 9 24 日至 202 4 9 29 日,请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 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 一体化平台实现数字证书( CA 锁,含电子签章)全省互用。已办理过 CA 锁的交易主体, CA 锁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 CA 锁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数字证书 CA 锁。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 0431-88779873 。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 (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 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 ( 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 ) 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 网站上发布信息向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18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 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 B217中开标室 (龙湖大路 5799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视频直播形式进行远程开标活动(腾讯会议号: 768716900 )。投标人进入视频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 +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视频会议当场提出,非视频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 CA 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数量要求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6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评标办法

7.1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7.2由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进行打分,并确定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8 、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址:吉林省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北湾西街 262号

联系人:刘彤

联系电话: 0431-89672898

招标代理机构:驿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生态西街与天普路交汇泰豪深蓝国际 4 号楼 3 楼 301 室

联系人:叶华安

联系电话: 13578666182

电子邮件: yitaoxiangmujilin@126.com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431-81335731

10、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8779829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  邮编:130400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 3 )请点击下载安装“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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