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县东光镇小汪清村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延边州发布时间:2022-05-06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汪清县东光镇小汪清村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 项目地址: 汪清县东光镇小汪清村
  • 规模: 翻建道路、道路加宽13955.18平方米、新建沥青道路1247.32平方米、道路罩面3848.11平方米、新建混凝土道路4870.61平方米; 2.3招标范围:沥青混凝土道路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工程建设地点:汪清县东光镇小汪清村; 2.6计划工期:2022年6月10日-2022年12月30日,工期204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 范围: 2.1工程名称:汪清县东光镇小汪清村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2.2建设规模:翻建道路、道路加宽13955.18平方米、新建沥青道路1247.32平方米、道路罩面3848.11平方米、新建混凝土道路4870.61平方米; 2.3招标范围:沥青混凝土道路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工程建设地点:汪清县东光镇小汪清村; 2.6计划工期:2022年6月10日-2022年12月30日,工期204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 报名开始时间: 2019-05-0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5-30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YBHD2022-01

.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汪清县东光镇小汪清村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已由汪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汪发改审批字【 2021 196 号、汪发改审批字【 2022 21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 已落实。招标人为汪清县东光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汪清县东光镇小汪清村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2.2 建设规模: 翻建道路、道路加宽 13955.18 平方米、新建沥青道路 1247.32 平方米、道路罩面 3848.11 平方米、新建混凝土道路 4870.61 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沥青混凝土道路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5 工程建设地点:汪清县东光镇小汪清村;

2.6 计划工期: 2022 6 10 -2022 12 30 日,工期 204 日历天;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 在近三年( 2019 5 6 日至 2022 5 30 )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 )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 招标文件的获取

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取网络购买文件的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限为 2022 5 6 日至 2022 5 11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每日上午 9 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 北京时间,下同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以下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PDF 格式)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570266992@qq.com ,并同时拨打电话( 18643377363 )进行资料收取确认(电话咨询及确认时间: 上午 9 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 【邮件标题:购买 XX 项目 XX 标段招标文件—投标人名称】 购买招标文件时 必须发送 以下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④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⑤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⑥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⑦拟派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其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⑧提供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上公布的企业相关信息证明截图。

**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使用一个固定邮箱(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子邮箱)发送资料,发送的资料必须字迹、图案清晰。

4.2 如投标人发送的资料不符合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 24 小时内邮件回复投标人进行修改 , 投标人及时完成资料的修改并重新发送。

** 投标人必须时刻关注其指定邮箱,并承担未及时读取邮件信息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4.3 投标人发送的资料符合要求后 24 小时内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并要求机打)并加盖公章后,将此表的彩色扫描件( PDF 格式)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4.4 满足本公告第 4.1-4.3 要求后,投标人将招标文件款从其基本账户转入至招标代理机构基本账户 (开户名称:延边恒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吉明珠支行;账号: 0808221509200188257 中,招标文件售价 1000 / 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转账备注须注明 XX 项目招标文件款)。

** 招标文件的购买以投标人按顺序全部完成以上 4 条为准。招标文件款务必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限内转入(转入以到账时间为准)。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2022 5 31 9 30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 地点为 汪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开标大厅(汪清县长荣街道温州路 655 号)

5.3 未购买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6 参加开标会议的所有投标人代表 须提供吉祥码及 24 小时之内的核酸检测报告且体温正常

5.7 高、中风险地区(以最新“各地疫情风险等级查询”为准)的投标人须授权委托延边州内人员进行投标活动。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汪清县东光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徐伟

电话:18843372266

招标代理机构: 延边恒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延吉市公园街公新信合小区2号楼东5门

联系人:全燕燕

电话:18643377363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汪清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电话:0431-82752638

汪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电话:0433-8815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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