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长春市发布时间:2025-09-12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 项目名称: 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 项目地址: 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红旗院区
  • 规模: 改造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红旗院区和高新院区内9栋建筑,总建筑面积26448.95平方米
  • 范围: 改造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红旗院区和高新院区内9栋建筑,总建筑面积26448.95平方米。新建临床科研1#楼(E栋)与临床科研5#楼(G栋)之间连廊1座,建筑面积190.48平方米。建设中医临床科研一体化集成平台及信息化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给排水、采暖等附属设施。购置热回流提取浓缩机组等科研仪器设备109台(套)、信息化软硬件设施设备101套、电梯等工程设备67台(套)。(具体以实际为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9-1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19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ZQGL[2025]-28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 202 4 184 吉发改审批〔 2025〕5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自筹, 工程监理 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内资金 0.00 % 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 100.00 % 招标人为 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工程 监理

2.2 建设规模:改造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红旗院区和高新院区内9栋建筑, 总建筑面积26448.95平方米。新建临床科研1#楼 (E栋)与临床科研5#楼(G栋)之间连廊1座,建筑面积190.48平方米。建设中医临床科研一体化集成平台及信息化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给排水、采暖等附属设施。购置热回流提取浓缩机组等科研仪器设备109台(套)、信息化软硬件设施设备101套、电梯等工程设备67台(套) (具体以实际为准)。

2.3 建设地点: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红旗院区、高新院区现址内。其中,红旗院区位于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745号,高新院区位于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创举街155号。

2.4 招标范围:针对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 竣工结算和保修期阶段提供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2.5 监理招标范围: 改造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红旗院区和高新院区内 9栋建筑, 总建筑面积26448.95平方米。新建临床科研1#楼 (E栋)与临床科研5#楼(G栋)之间连廊1座,建筑面积190.48平方米。建设中医临床科研一体化集成平台及信息化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给排水、采暖 变电室高低压 等附属设施。信息化软硬件设施设备 101套、电梯等工程设备67台(套) (具体以实际为准)。

2. 6 工程投资额:项目概算总投资 20295.5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8454.5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74.48万元,预备费966.47万元。

2.7 监理工程投资额:约1 . 5亿元。

2. 8 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财审、审计(如有) 、保修结束为止,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施工工期延长的,监理服务期相应延长且不增加监理报酬,实际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通知为准。

2. 9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监理相关规范、标准及规定等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须 同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年( 2022 1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 监理业绩 (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 。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 2017 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3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总监理工程师程须无在建工程。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配备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 2 人、水暖监理工程师 1人、电气监理工程师1人、 电力工程监理工程师 1人、 监理员 2 人。 注: 监理人员具体要求 :应符合吉建规【2025】3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并提供202 5 1 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任意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 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返聘证明 ,拟派出的项目组成员须无在建工程。)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 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至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 2025年1月1日后注册成立,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联合体牵头方满足 3. 3 要求中 总监理工程师 的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由牵头方拟派。注:若为联合体投标,仅需联合体牵头人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联合体各成员必须在获取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成联合体身份信息关联,若为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计联合体牵头费。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列 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 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 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 内投标人 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 (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 09 15 9时00分至2025年 09 19 ,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 标无效,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 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交易平台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上进 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交易平台或任 一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交易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开展交易活动。

4.3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 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 10 13 09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 (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二楼210开标室。

5.2 各投标人使用CA 锁制作的投标文件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 网上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相应原件材料及参与现场开标环节。

5.4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如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5 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 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6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5.7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

地址: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大路 6426号

联系人: 王英奎

电话: 18943188877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中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 国泰中心 V6-108

联系人: 孟野

电话: 13944899171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电话: 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

邮箱: 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 号建设大厦 428 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8779829

邮箱: 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

邮编: 130400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 3 )请点击下载安装“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CCS20250901FJSZ02001001]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工程监理.JLS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