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2号锅炉房与新诚锅炉房联网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长春市发布时间:2024-07-10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永春2号锅炉房与新诚锅炉房联网工程
  • 项目地址: 位于长春市南关区永春新城北部,永春2号锅炉房供热区域与新诚锅炉房供热区域之间,管线工程全部为临时占地
  • 规模: 新建DN1000供热管线长度约3.68x2km,北侧起点接自金宇大路南侧新明街上新诚锅炉房供热联网线接驳点,沿新明街向南敷设至城南大路后向东穿过长春南互通引线,敷设至长长高速西侧,沿长长高速西侧向南穿越长春南绕城高速、明渠后向西南敷设至兴运路联网管线接驳点
  • 范围: 2.1项目名称:永春2号锅炉房与新诚锅炉房联网工程 2.2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新建DN1000供热管线长度约3.68x2km,北侧起点接自金宇大路南侧新明街上新诚锅炉房供热联网线接驳点,沿新明街向南敷设至城南大路后向东穿过长春南互通引线,敷设至长长高速西侧,沿长长高速西侧向南穿越长春南绕城高速、明渠后向西南敷设至兴运路联网管线接驳点 ; 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施工合同范围内所包含全部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7-1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7-17

项目详情

永春 2号锅炉房与新诚锅炉房联网工程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CCS20240710FJSZ04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春 2号锅炉房与新诚锅炉房联网工程 已由 长发改审批字〔 2023〕207号文件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长春市新诚供热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为 企业申请银行贷款 80%和企业自筹2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永春 2号锅炉房与新诚锅炉房联网工程

2.2 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新建 DN1000供热管线长度约3.68x2km,北侧起点接自金宇大路南侧新明街上新诚锅炉房供热联网线接驳点,沿新明街向南敷设至城南大路后向东穿过长春南互通引线,敷设至长长高速西侧,沿长长高速西侧向南穿越长春南绕城高速、明渠后向西南敷设至兴运路联网管线接驳点。

2.3最高投标限价:3540.4666万元

2.4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施工合同范围内所包含全部内容。

2.5 建设地点 :位于长春市南关区永春新城北部,永春 2号锅炉房供热区域与新诚锅炉房供热区域之间,管线工程全部为临时占地。

2.6计划工期: 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10月31日,共计84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同时具有有效的《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GB2)级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适应压力管道安装需要的质量体系,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具备有效 期内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 ,项目经理 应由牵头单位委派,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 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项目经理应由牵头单位委派 (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分工符合各成员方资质要求 ,若为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计联合体牵头费,牵头人应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

3.4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完成过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市政工程项目业绩

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 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 吉建招〔 2017〕12号文件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5 财务要求: 投标人 202 1 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 1 -202 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 1 -202 3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 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 4 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 4 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6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年(202 1 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5)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拒绝列入最新一期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任意一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4 07 11 09时00分至202 4 0 7 17 17时00分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 CA锁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未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注册并办理 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操作手册》办理,下载时必须使用自己的身份,从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

4. 3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发布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潜在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4年07月31日09时00分 ,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7室 (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开标,远程解密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开标,投标文件采用远程解密形式递交。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解密方式: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进行远程解密开标,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或因企业CA锁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3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开标活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腾讯会议号在招标文件内提供,开标时进入本项目视频会议直播,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为本项目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并将进入会议人员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姓名”。所有投标人需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未在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和《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新诚供热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谊民路 1299号

联系人:田野

联系电话: 0431-89682688

招标代理机构:中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吾悦广场 C座

联系人:金锋

联系电话: 15764362900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方式: 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8779829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    邮编:130400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 保证金鉴收的 依据!

温馨提示:

1 、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 办理数字证书 CA 并登录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 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 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 ,在【对应的业务】 - 【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 、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