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长春市伊通河流域城中村改造项目正阳街地块工程监理
- 项目地址: 东起正阳街
- 规模: 东起正阳街、西至延寿街、南起延年路、北至西安大路
- 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伊通河流域城中村改造项目-正阳街地块工程监理; 2.2项目编号:CCS20241024FJSZ07001(ZB(JL)-2024-019); 2.3建设规模:东起正阳街、西至延寿街、南起延年路、北至西安大路 ;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合同范围内的本项目全部工程内容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2.6工程投资:3715.68万元; 2.7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程保修期结束止(如果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但监理费不再增加); 2.8质量标准:本工程监理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 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0-2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1-01
项目详情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市伊通河流域城中村改造项目 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长发改审批字【 2024 】 117 号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长春城投伊通河改造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借款和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 正阳街地块工程监理 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项目 名称:长春市伊通河流域城中村改造项目 -正阳街地块工程监理 ;
2.2 项目编号: CCS20241024FJSZ07001( ZB(JL)-2024-019);
2.3 建设规模:东起正阳街、西至延寿街、南起延年路、北至西安大路。规划用地面积 622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400.20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10400.2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0平方米。包括80平户型为64户,100平户型为15户,120平户型为15户。回迁安置户数应62户,实际设计94户 ;
2. 4 建设地点:东起正阳街、西至延寿街、南起延年路、北至西安大路 ;
2. 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合同范围内的本项目全部工程内容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
2. 6 工程 投资 : 3715.68万元;
2. 7 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程保修期结束止(如果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但监理费不再增加) ;
2. 8 质量标准 :本工程监理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
三、投标人 资格 要求
3.1 本次 招标的 投标 人须 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 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 其他 组织,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
注: ① 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 ; ② 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 监理人员基本要求应满足 :
项目总监 :总监 理工程师 1人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 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总监理工程师应无在建工程 。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 监理工程师 4 人 ( 其中 : 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 1 人、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 1 人、给排水专业专业监理工程 师 1人、 暖通专业监理工程师 1人 , 给排水 、 暖通专业监理工程师 可兼职 ) ,监理员 1 人 。
注: 监理人员具体要求:监理机构人员资格条件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有关规定执行,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即可担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提供建筑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即可担任监理员(监理员提供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
3.3 近三年( 2 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监理业绩。(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 [2017]12 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 4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 202 1 年 -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 1 年 -202 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 1 年 -202 3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 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 4 年 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 202 4 年 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
3. 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执行《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规定》(吉建质〔2022〕5号),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
3.6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 1年至今 )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4 年 10 月 28 日 8 时 30 分至 202 4 年 11 月 1 日 16 时 30 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 )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 )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
五、 投标申请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6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 4 年 11 月 18 日上午 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 215 】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6 .2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3本项目开标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远程解密开标,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改名为“投标人+被授权人”。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春城投伊通河改造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西街 630号
联系人: 唐皓
电 话: 0431-89996600
招标代理机构: 中邦项目管理咨询(吉林)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朝阳区大禹南湖学府 B座 4 楼
联系人: 初春阳
电 话: 18043045803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 0431-88779829
九、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
邮编: 130000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 3 )请点击下载安装“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