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延吉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园人行过街天桥项目
- 项目地址: 延吉市人民公园南侧跨公园路处
- 规模: 新建一座总长48m(单跨跨度约43m)的人行天桥(含直梯2部,扶梯4部
- 范围: 2.1工程名称:延吉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园人行过街天桥项目
- 报名开始时间: 2022-07-2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7-29
项目详情
延吉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园人行过街天桥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延建施
202206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延吉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延吉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延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
延吉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延市发改【
2022】66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100%
,招标人为
延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公园人行过街天桥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延吉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园人行过街天桥项目)
。
2.2
建设地点:
延吉市人民公园南侧跨公园路处
。
2.3合同估算价:
约
1315
万元
。
2.4
招标范围及规模:
新建一座总长
48m(单跨跨度约43m)的人行天桥(含直梯2部,扶梯4部)
。
2.
5
计划工期:
202
2
年
8月
2
5日至2022年
12
月
3
1
日
,工期
129
日历天
。
2.
6
标段划分:
1个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
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4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
《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
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
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
6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
7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8
在近三年(
201
9
年
8
月
1日至2022年
8
月
10
日)内投标人
、
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取网络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限为
2022年
7
月
25
日
9时00分
至
2022年7月
29
日
16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
请将以下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PDF格式
)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
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Lxy970609@163.com),并同时拨打电话(0433-2663210)进行资料收取确认(电话咨询及确认时间:
9
时
0
0分至11时00分、1
4
时
0
0分至16时00分)
。
【邮件标题:购买
XX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名称】。
(
1)授权委托书(如有,格式可参考本公告附件)
;
(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
3
)营业执照(副本)
;
(
4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
(
5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使用一个固定邮箱(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子邮箱)发送资料,发送的资料必须字迹、图案清晰。
4.2如投标人发送的资料不符合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
邮件回复
投标人进行补充或修改
,投标人
及时
完成资料的补充或修改并重新发送。
**投标人必须时刻关注其指定邮箱,并承担未及时读取邮件信息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4.3投标人发送的资料符合要求后24小时内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并
要求机打
)并加盖公章后,将此表的彩色扫描件(
PDF格式
)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4.4
满足本公告第
4.1
至
4.3要求后,投标人将招标文件款从其
基本账户
转入至
招标代理机构基本账户(
开户名称:吉林双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吉支行;账号:
22001686138055000641)
中,招标文件售价
10
00
元
/套,
过期不售,
售后不退(转账备注须注明
XX项目招标文件款)
。
**招标文件的购买以投标人按顺序全部完成以上4条为准。招标文件款务必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限内
转入
(转入以到账时间为准)。
招标文件购买成功后
24小时内,招标代理机构
以到付的方式邮寄纸质招标文件和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2
年
8
月
16
日
14
时
00分
。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定为
202
2
年
8
月
16
日
13
时
0
0分
。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
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延吉市光华路166-1号
)
。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本招标项目不接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
5.6参加开标会议的所有投标人代表须已申领到个人健康码(吉祥码)且必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内容真实性以发布网站为准,其他网站转载概不负责
。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延吉市建工街明河胡同
407号
联
系
人:
康镇哲
邮
编:
133000
电
话:
0433-5018060 电子邮箱:61609429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双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延吉市新村路
222号北大新城17(中)号楼3-4层
联
系
人:李海兰、
赵男虎
邮
编:
133000
电
话:
0433-2450327 电子邮件:Lxy970609@163.com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吉支行
账
号:
22001686138055000641
延吉市扫黑除恶线索举报电话:
0433-8150033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延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经办中心
吉林双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
2
年
7
月
2
5
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购买
延吉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园人行过街天桥项目)
招标文件及处理相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代理人电话:
,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
。
委托期限:
自签署本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
|
投标人:
(盖
单位
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委托期限内,投标人应保证其授权委托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邮箱)一直有效,以确保往来函件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因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