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园人行过街天桥项目)招标公告

延边州发布时间:2022-07-25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延吉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园人行过街天桥项目
  • 项目地址: 延吉市人民公园南侧跨公园路处
  • 规模: 新建一座总长48m(单跨跨度约43m)的人行天桥(含直梯2部,扶梯4部
  • 范围: 2.1工程名称:延吉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园人行过街天桥项目
  • 报名开始时间: 2022-07-2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7-29

项目详情

延吉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园人行过街天桥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延建施 202206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延吉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延吉市发展和改革局 《延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 延吉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延市发改【 2022】66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100% ,招标人为 延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公园人行过街天桥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延吉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园人行过街天桥项目)

2.2 建设地点: 延吉市人民公园南侧跨公园路处

2.3合同估算价: 1315 万元

2.4 招标范围及规模: 新建一座总长 48m(单跨跨度约43m)的人行天桥(含直梯2部,扶梯4部)

2. 5 计划工期: 202 2 8月 2 5日至2022年 12 3 1 ,工期 129 日历天

2. 6 标段划分: 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 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4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 《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 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 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 6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 7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8 在近三年( 201 9 8 1日至2022年 8 10 日)内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取网络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限为 2022年 7 25 9时00分 2022年7月 29 16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将以下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PDF格式 )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 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Lxy970609@163.com),并同时拨打电话(0433-2663210)进行资料收取确认(电话咨询及确认时间: 9 0 0分至11时00分、1 4 0 0分至16时00分) 【邮件标题:购买 XX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名称】。

1)授权委托书(如有,格式可参考本公告附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 )营业执照(副本)

4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使用一个固定邮箱(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子邮箱)发送资料,发送的资料必须字迹、图案清晰。

4.2如投标人发送的资料不符合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 邮件回复 投标人进行补充或修改 ,投标人 及时 完成资料的补充或修改并重新发送。

**投标人必须时刻关注其指定邮箱,并承担未及时读取邮件信息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4.3投标人发送的资料符合要求后24小时内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并 要求机打 )并加盖公章后,将此表的彩色扫描件( PDF格式 )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4.4 满足本公告第 4.1 4.3要求后,投标人将招标文件款从其 基本账户 转入至 招标代理机构基本账户( 开户名称:吉林双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吉支行;账号: 22001686138055000641) 中,招标文件售价 10 00 /套, 过期不售, 售后不退(转账备注须注明 XX项目招标文件款)

**招标文件的购买以投标人按顺序全部完成以上4条为准。招标文件款务必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限内 转入 (转入以到账时间为准)。 招标文件购买成功后 24小时内,招标代理机构 以到付的方式邮寄纸质招标文件和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2 8 16 14 00分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定为 202 2 8 16 13 0 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 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延吉市光华路166-1号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本招标项目不接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

5.6参加开标会议的所有投标人代表须已申领到个人健康码(吉祥码)且必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内容真实性以发布网站为准,其他网站转载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人:延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延吉市建工街明河胡同 407号

人: 康镇哲 编: 133000

话: 0433-5018060                         电子邮箱:61609429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双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延吉市新村路 222号北大新城17(中)号楼3-4层

人:李海兰、 赵男虎 编: 133000

话: 0433-2450327                         电子邮件:Lxy970609@163.com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吉支行 号: 22001686138055000641

延吉市扫黑除恶线索举报电话: 0433-8150033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延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经办中心

吉林双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 2 7 2 5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购买 延吉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园人行过街天桥项目) 招标文件及处理相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代理人电话: ,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

委托期限: 自签署本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

投标人: (盖 单位 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注:委托期限内,投标人应保证其授权委托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邮箱)一直有效,以确保往来函件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因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