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 项目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1518号
- 规模: 本项目建筑面积27974.26㎡,其中:主楼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3882.00㎡,东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建筑面积6684.00㎡;西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建筑面积7408.26
- 范围: 2.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建筑面积27974.26㎡,其中:主楼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3882.00㎡,东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建筑面积6684.00㎡;西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建筑面积7408.26 ; 包括围护系统、建筑装饰装修系统、给排水系统、供暖系统、通风与空调系统、电气系统、建筑消防系统及建筑智能化系统、4部电梯更换等项目,具体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8-2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8-28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 ZRGT-JL-2025060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已由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 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2. 2项目 建设规模: 本项目建筑面积 27974.26㎡,其中:主楼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3882.00㎡,东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建筑面积6684.00㎡;西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建筑面积7408.26㎡。
2.3招标范围: 包括围护系统、建筑装饰装修系统、给排水系统、供暖系统、通风与空调系统、电气系统、建筑消防系统及建筑智能化系统、 4 部电梯更换等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
2. 4 最高投标限价: 31497652元(暂列金0元)
2. 5 工程建设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 1518号。
2. 6 计划开竣工日期: 202 5 年 9 月 20 日至 202 6 年 4 月 30 日,共计 222 天(具体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 7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 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材料:(1)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 3 项目负责人要求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 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 4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 2)未被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4)在近三年(202 2 年 1月1日 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 5 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3. 7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 8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 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 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返聘证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 随意 更换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
3.9 本项目 非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 投标人如为中小微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 财库 (2017)141 号 ) 规定的各项条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见附件 ) ,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 5 年 8 月 21 日 9 时00分至202 5 年 8 月 28 日 16时00分 , 请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 CA 的交易主体,CA 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 CA 的交易主体, 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 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 5 年 9 月 12 日 9 时 00 分 ;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将予以拒收。
5.2本项目开标地点为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 217 开标室 。
本项 目 开标方式为采用 吉林省 不见面开标大厅 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如 未进入或中途 离开 远程开标会议 ,后果自负, 视为认同开标过程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 远程开标 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 60 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评标办法
7.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2由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进行打分,并确定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国 政府采购网 》 上发布 。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 1518号
联系人:王宏发
电话: 0431-80500708
招标代理机构: 中荣国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 996号力旺广 场 D栋
联系人: 尚宏兴、 温志华
电话: 0431-80609617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电话: 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
邮箱: 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8779829
邮箱: 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
邮编: 130400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 3 )请点击下载安装“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