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净月区工程项目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
- 项目名称: 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净月区工程项目第一标段第二三四标段
- 项目地址: 长春市净月区
- 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净月区工程项目 ; 第一标段: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净月区工程项目第一标段,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勘察设计、施工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
- 概况: 2024年净月区排水管网完善及改造工程;2024年净月区东南系统小区及企事业单位改造工程,总投资7893.7529万元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1-03
项目详情
招标编号: CCS20241127FJSZ08001
一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 “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 - 净月区工程项目 已由长 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 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 “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可研和初步设计调整的确认通知 和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 为 长春 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 。 且已落实,满足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 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名称: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 “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 - 净月区工程项目。
2.2 工程概况: 2024 年净 月区排水管网完善及改造工程; 2024 年净月区东南系统小区及企事业单位改造工程, 总投资 7893.7529 万元 。
2.3 建设地点:长春市净月区。
2. 4 招标范围 :
第 一标段: 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 “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 - 净月区工程项目 第一标段 ,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勘察设计、施工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 。
第 二标段: 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 “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 - 净月区工程项目 第二标段 ,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勘察设计、施工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 。
第三 标段: 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 “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 - 净月区工程项目 第三标段 ,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勘察设计、施工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 。
第四 标段: 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 “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 - 净月区工程项目 第四标段 ,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勘察设计、施工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 。
2. 5 计划工期: 20 25 年 1 月 13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共计 168 日历天 。
2. 6 质量标准: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 准、国家技术规范及合同要求,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2. 7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 四 个标段。
2.7 合同履行:应执行 GF-2020-0216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同修订版本;执行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净月区)委托建设管理协议。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3.2 第一、二 、 三、四 标段 总承包单位应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设计和施工、 采购 的能力。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
(1)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2)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 、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 或工程勘 察综合甲级资质;
( 3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 3 投标人拟派 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 市政 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相关专业 中 级技术职称,担 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具有相类似项目负责人业绩,应无在建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 。
3. 4 投标人拟派 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 5 投标人拟派 的施工负责人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 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应无在建工程。
3.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应满足招标文件中《人员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人员强制性标准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
3. 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的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
3. 8 信誉要求:( 1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 )在近三年( 2021 年至 2023 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 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 9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 20 21 年 至 今 )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设计业绩 或 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 10 财务要求:近三年( 2021 年 - 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 2021 年 -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1 年 -2023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 2024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 2024 年 1 月 1 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 1 1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1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3 本项目不允许兼投。
四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 https://www.ggz yyth.jl.cn/TPBidder ,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 2024 年 12 月 9 日 8 时 30 分至 2024 年 12 月 13 日 16 时 00 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 , 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 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105 室,技术服务 CA 办理咨询电话: 13634405937 ,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 0431-88779873 。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 上发布,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 25 年 1 月 3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二楼 【 217 】 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开标,远程解密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开标前投标人需要自行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5.2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 CA 锁远程解密的方式进行线上开标。各投标单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平台)”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等)符合远程不见面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
5.3 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六 . 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福祉大路 1572 号净月管委会
联系人:李 皓
电话: 0431-84533735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中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经济开发区海口路与临河街交汇处
联系人: 魏小雨
电话: 15948780491 (办公电话)
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联系电话: 0431-89641633
八.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
邮箱: 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 号建设大厦 428 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8779829
邮箱: 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
邮编: 130400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 3 )请点击下载安装“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