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吉林大学朝阳校区科研楼项目监理
- 项目地址: 位于长春市西民主大街6号,吉林大学朝阳校区内,具体位于地质宫西侧,水工楼南侧
- 规模: 新建单体科研楼建筑、安装及综合外网等工程内容,建筑面积13252.80m²(包含地下消防水池334.21m²),结构形式为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层数为地上5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为23.45m ; 2.3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市西民主大街6号,吉林大学朝阳校区内,具体位于地质宫西侧,水工楼南侧
- 范围: 2.1工程名称:吉林大学朝阳校区科研楼项目 ; 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9-2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10-10
项目详情
吉林大学朝阳校区科研楼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大学朝阳校区科研楼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以教发函 [2022]4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大学, 建设资金来源 为 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监理 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吉林大学朝阳校区科研楼项目 。
2. 2 建设规模: 新建单体科研楼建筑、安装及综合外网等工程内容,建筑面积 13252.80 m²(包含地下消防水池334.21m²),结构形式为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层数为地上5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为23.45m。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78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含人防工程) ,具体内容及建设规模详见图纸。
2.3建设地点: 位于长春市西民主大街 6号,吉林大学朝阳校区内,具体位于地质宫西侧,水工楼南侧 。
2. 4 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施工 及 保修阶段监理。
2. 5 监理服务 期限 :自招标人签署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 2023年 11 月 09 日 至 2025年 12 月 31日 。
2.6 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
2.7工程费用:8165.2480万元
三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 总监理工程师具 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建筑工程专业 1人,水暖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及以上;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管理团队所有人员,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社保,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 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团队人 员 应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可查) 。
3.3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须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以 完成 时间为准。
投标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 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 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信誉要求:
(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 2)未被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4)在近三年 ( 2020年1月1日至今) 内投标人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 5 )执行《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规定》(吉建质〔 2022〕5号)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7投标人提供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8日8时30分至2023年10月10日16时00分,请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 下载 招标文件。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开展交易活动。未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详见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首页。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公共资源四楼安信CA 窗口或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苑街与博才路交汇处栖乐荟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24-A26。客服电话:0431-85177688;咨询服务电话:省本级:0431-82752720,长春市及新区:0431-88779873;
4.3本 监理 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网站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 11 月 01 日 09 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为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 210 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线上远程开标,开标前投标人需要自行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5.2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开标时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群聊对话框获取)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5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5.7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8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 、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 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和《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
八 、联系方式
8.1.招标人:吉林大学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 2699号吉林大学中心校区商贸楼四楼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 0431-85167313
8.2.招标代理机构:中峪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 12号虹湾国际A座15层
联系人:袁新桐
联系电话(办公电话): 18686601880、17767728616
8.3.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电话: 0431-88779829
九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
邮箱: 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8779829
邮箱: 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
邮编: 130400
日期: 2023年 09 月 28 日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 /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