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市大房身村污水处理项目
- 项目名称: 德惠市大房身村污水处理项目
- 项目地址: 德惠市大房身镇大房身村
- 规模: 德惠市大房身村新建污水处理站1座,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200m3/d,污水处理站占地面积为982㎡,建筑面积为199
- 范围: 2.1项目名称:德惠市大房身村污水处理项目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施工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6-2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7-04
项目详情
德惠市大房身村污水处理项目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JLSKY-2023-0601-D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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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目 德惠市大房身村污水处理项目 已 由德惠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德发改审批 [202 3 ]1 9 号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德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 , 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德惠市大房身村污水处理项目。
2.2建设地点:德惠市 大房身镇大房身村 。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德惠市大房身村新建污水处理站 1座,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200m3/d,污水处理站占地面积为982㎡,建筑面积为199㎡。新建污水主管管线长2900m,管径为DN300,管材为钢筋混凝土管;新建连接管及预留管的管线长1650m,管径为de225,管材为HDPE管。 (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202 3 年 7 月 31 日至 202 4 年 1 0 月 3 1 日。
2.5 招标控制价: 1306.1640万元
2. 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施工。
2. 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 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的 独立法人 或其他组织 ,具备有效的 营业执照和 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资质符合建设部、省、市相关要求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 ( B类 )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过程中要求项目经理必须在场。
3.3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为 投标人 本单位在职人员, 且 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上备案(须 体现姓名 ) 。 提供 开标前连续 6个月(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 在投标单位 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造价人员 及退休人员 除外)。
3.4 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开标前连续 6个月(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 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成立未满 6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业绩 要求:投标人 2020年至今至少 具有 一项 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本 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7 财务要求 :近三年( 20 20 年度 -202 2 年度)财务状况综合良好,提供近三年( 20 20 年度至 202 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 2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202 2 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 8 信誉要求: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 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 2020年至今 投标人 及其 法定代表人、拟 委任 的项目 经理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投标。
3. 9 其他要求: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 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3年 6 月 28 日至 2023年 7 月4 日 在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 化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 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 室,CA 办理联系电话:0431-88779428(徐经理),基础信息库注册咨询电话:0431-88779623、4009980000(技术支持单位统一客服电话)。(详见网站通知)
4.4 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 投标人 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4. 5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 6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3年 7 月 21 日9 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
5.2 开标地 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20 8 开标室。
5. 3 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方式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 , 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清标系统中,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5. 4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并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按照招标文件内提供的腾讯会议室号码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室。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 的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同步参与开标直播,投标人未参加开标视频会议的,或未完全参加开标视频会议全过程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 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德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德惠市德惠路 838号
联系人:宫森林
电 话:1350085759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坤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凯旋路与台北大街交汇钢材市场地块棚户区改造(台北明珠)建设项目一期 E1号楼602号
联系人: 徐鹏
联系电话: 13353291103
监督部门:德惠市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人:马畅
联系电话: 0431-81188803
扫黑除恶联系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
邮箱: 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8779829
邮箱: 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
邮编: 130028
德惠市招投标管理中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1188803
202 3 年 6 月 27 日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 /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