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抚松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及附属用房维修项目
- 项目地址: :抚松县抚松镇香江路和东顺城街
- 规模: 总面积:4506平方米;办公用房维修项目面积3376平方米;附属用房维修改造项目面积1130平方米;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所含的全部内容;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6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11月30日;最高投标限价:418.0022万元
- 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为:抚松县抚松镇香江路和东顺城街;招标规模:总面积:4506平方米;办公用房维修项目面积3376平方米;附属用房维修改造项目面积1130平方米;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所含的全部内容;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6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11月30日;最高投标限价:418.0022万元
- 报名开始时间: 2016-05-23
- 报名结束时间: 2016-05-27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FSZB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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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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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抚松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及附属用房维修项目
已由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
以
吉国税函(
2014)5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抚松县国家税务局
,建设资金
为
上级拨付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抚松县国家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抚松县鑫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
(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为:
抚松县抚松镇香江路和东顺城街
;招标规模:
总面积:
4506平方米;
办公用房维修项目面积
3376
平方米;附属用房维修改造项目面积
1130
平方米
;
招标范围
:
施工设计图纸所含的全部内容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6年6月20日
,
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6年11月30日
;
最高投标限价
:
418.0022万元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
资质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
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
3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
3.
4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
应按照吉建管〔
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6
年
5
月
23
日至
2016
年
5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在
抚松县鑫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6
月
13
日
14
时
0
分,地点为
抚松县住建局二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
。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
《
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抚松县国家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
抚松县鑫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抚松县抚松镇香江路
地
址:
抚松县抚松镇北新区鹿鸣街
邮
编:
134500
邮
编:
134500
联
系
人:
武增璞
联
系
人:
庞艳娟
电
话:
15943940323
电
话:
0439-6216101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抚松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6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