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家园二期房屋维修工程监理

长春市发布时间:2023-04-27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黎明家园二期房屋维修工程监理
  • 项目地址: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具体位于东至南区丙六街,南至南区丙五路,西至自由东路,北至武汉路
  • 规模: 包括外墙防水、保温、饰面维修及其他零星工程,具体内容及建设规模
  • 范围: 2.1工程名称:黎明家园二期房屋维修工程 ; 外墙防水、保温、饰面维修及其他零星工程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4-2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5-08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ZYGJ-CZZJ-235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黎明家园二期房屋维修工程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以长经经发审字〔 2023〕15号文件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黎明家园二期房屋维修工程

2. 2 建设规模: 包括 外墙防水、保温、饰面维修及其他零星工程 ,具体内容及建设规模详见图纸。

2.3建设地点: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具体位于东至南区丙六街,南至南区丙五路,西至自由东路,北至武汉路

2. 4 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外墙防水、保温、饰面维修及其他零星工程 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施工 保修阶段监理。

2. 5 监理服务期: 自招标人签署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 2 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

2.6 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7工程费用: 389.0374 万元

3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 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 总监理工程师 资格要求: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建筑工程专业 1 人,监理员 1 人。

(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 2020】9号文件的要 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团队人 应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可查)

3.3投标人 近三年( 竣工日期在 20 2 0 1月1日至今 有一项(含一项 )以上 类似监理业绩。

投标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 4 财务要求: 近三年( 201 9 -202 1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 1 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 1 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 近三年( 20 20 1月1日 -202 2 12月31日 )内投标人 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 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 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 7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登记信息发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3. 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10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 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3 4 28 8时30分至202 3 5 8 16时00分 ,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 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 )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未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详见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首页。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公共资源四楼安信CA 窗口或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苑街与博才路交汇处栖乐荟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24-A26。客服电话:0431-85177688;咨询服务电话:省本级:0431-82752720,长春市及新区:0431-88779873

4.3本 监理 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网站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 3 5 23 10 0 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为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二楼 210 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线上远程开标,开标前投标人需要自行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5.2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腾讯会议号、密码在招标文件中获取,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本项目投标单位法人或被授权人且仅限一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 +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如投标人代表不参与观看视频直播或投标人代表通讯设备网速等无法满足视频直播要求或不会操作软件等,均视为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 3 解密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项目的投标文件,听从开标现场主持人的指令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规定时间内,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CA企业锁)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 .4本项目投标单位在开完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 .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 .6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5 .7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 .8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方式定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 长春市 吉林大路 6188号

联系人:郭奇略

电话: 0431-84633246

招标代理机构:中峪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长春市 经开区 浦东路 12号虹湾国际A座15层

联系人: 袁新桐

联系电话: 13104446478

监督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9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

邮箱: 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8779829

邮箱: 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

邮编: 130400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4630014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