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长春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五项体检项目建设工程
- 项目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兴隆大路6230-6382号,长春市看守所儿院内
- 规模: 维修改造面积500平方米;长廊125米;体息室224平方米
- 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9-0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11
项目详情
长春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五项体检项目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CCS20250825FJSZ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五项体检项目建设工程 已 由 长春市公安局党委会议 纪要 以 [202 5 ]第 1 期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 (项目业主) 为 长春市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 ,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现对该项目 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长春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五项体检项目建设工程。
2.2建设规模 及建设内容: 维修改造面积 500 平方米;长廊 125 米;体息室 224 平方米。
2. 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
2. 4 建设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兴隆大路 6230-6382号 ,长春市看守所儿院内 。
2. 5 计划工期: 2025年10月20日 开工至 202 6 年 01 月 18 日竣工 。
2.6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 407.9887万元【其中含暂列金: 26 万元】。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相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注: ①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②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 ( 吉建管〔 2023〕23号 ) 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 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③ 其他省 ( 市 ) 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 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 (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 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3.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4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www.gsxt.gov.cn )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 ( 202 2 年 1月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 5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吉建办[2023]3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 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 ( 吉建规〔 2025〕1号 ) 文件要求,年度信用评价 “D级”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
3.8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所属行业:【 建筑业 】。投标人如为中小微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各项条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 于 202 5 年 09 月 05 日 08时 至 202 5 年 09 月 11 日 16时 (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 )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 在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未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详见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首页。
4.3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 ) 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潜在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
4.4本项目全部实行电子化投标。根据关于印发《全面推行招标投标“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数联[2025]2 号本项目为双盲”评审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 5 年 10 月 10 日上午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 (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1开标室 。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进行远程开标活动。 参加 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 不进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进行远程开标,后果自负 , 视为认同开标过程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 远程开标 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 在 30 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 (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 投标人由于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原因导致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 ,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
5.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 6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公安局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 2627号
邮 编: 130000
联 系 人:才华
电 话: 0431-8890733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前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华庆路与新明街交汇处远大购物广场营销中心 1310室
邮 编: 130000
联 系 人: 王佳棋
电 话: 0431-82275788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 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
邮箱: 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8779829
邮箱: 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 3 )请点击下载安装“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