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吉林省国防教育军体实训基地
- 项目地址: 建设地点为磐石市取柴河镇兴隆川村
- 范围: 2.1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为自有用地面积4084平方米 ;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施工(具体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5-1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8-10
项目详情
吉林省国防教育军体实训基地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JLS20250411FJSZ01001001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林省国防教育军体实训基地 可行性研究报告 已 通过 吉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 ,招标人为 磐石市漫红岭森林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 来源为 自筹资金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为自有用地面积4084平方米。无新增建设用地 总建筑面积 4529.61平方米,其中主要建设实训楼建筑面积4154.38平方米、地下消防水池建筑面积375.23平方米;
2. 2 建设地点:建设地点为磐石市 取柴河 镇兴隆川村;
2. 3施工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施工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 4 计划工期: 2025年05月12日—2025年08月10日,共计90 日 历 天;
2. 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 6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10527926.00元, 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未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公布 5天内向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交书面投诉申请);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 3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 4 投标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3. 5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 2021年-2023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3年12月3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提供一份企业出具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 6 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要求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3. 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 8 信誉要求:
(1)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 未被最高人民 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 在近三年( 20 22 年 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 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10 招标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 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 1 本项目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吉建管〔2023〕20号)中相关规定。
3.1 2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 2017〕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获奖工程业绩加分管理的通知》(吉建招〔2017〕8号)及《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7〕9号)文件的规定。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 5 年 04 月 11 日上午 8:00至202 5 年 04 月 30 日 16 :00前,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4.2未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202 5 年 05 月 06 日 09时00分 。投标文件在 “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 直 接 提 交,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
5.3.1投标人可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使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3.2投标人可使用网银、柜台转账等形式通过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生成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号提交投标保证金。
5.3.3依据《关于开展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政数联[2024]5号)及《吉林市招标投标领域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吉市政数联发[2024]2 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也可以使用“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具体见招标文件。
5.4到投标截止时间有效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 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磐石市漫红岭森林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市磐石市 取柴河 镇第 2000-1号
联系人:徐宝红
联系电话: 0432-65222389
招标代理机构:中屹宬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 地址:吉林市船营区雾凇中路中凯家博汇 37号楼15层
联 系 人: 杨光普
电 话 : 0432-63360157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磐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磐石市开发区创业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刘嘉琦
联系电话: 0432-65256030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 1)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
邮箱: 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 2)吉林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2-64805615
邮箱: jljwjgdw@163.com
地址: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松江东路 7号501室)
邮编: 132001
( 3)磐石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2-65256030
邮箱: psjgke@126.com
地址:磐石市开发区创业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邮编: 132300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 3 )请点击下载安装“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