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吉林省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供水管理漏水治理项目二标段
- 项目地址: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
- 规模: 项目将对老化管道和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改造供水管线、水泵房、水池、室外水泵、柴油泵、室外稳压设备、路面恢复等
- 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供水管理漏水治理项目-二标段施工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25
项目详情
项目编号: JLZY2025028(TJ01)
一、招标条件
吉林省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4年供水管理漏水治理 项目 已 由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 和科技创新 局以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 和科技创新 局 关于 吉林省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4年供水管理漏水治理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长经经科审字 〔 2024〕17号 文件 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 建设资金为 争取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二标段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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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项 目名称 : 吉林省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4年供水管理漏水治理项目 - 二标段施工 。
2. 2 建设规模 : 项目将对老化管道和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改造供水管线、水泵房、水池、室外水泵、柴油泵、室外稳压设备、路面恢复等(详见本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
2.3招标范围: 详见本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
2. 4 建设地点: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 。
2.5 最高投标限价: 50583167 元
2. 6 计划工期: 15个月 。
2. 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吉林省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在近三年( 202 2 年 8 月 26 日 至投标截止日 ), 具有 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业绩认定 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对涉密工程业绩的认定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吉建招〔2017〕12号)) 。
3. 3 投标 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应无在建工程 。
3.4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4.1 项目管理机构除项目经理外,最少应配备技术负责人 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 资料员 1人、 材料员 1人;
3. 4 .2技术负责人: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
3.4.3 施工员、质量员、 资料员、 材料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
3. 4 .4安全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C证);
3. 4 .5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且 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 202 5 年 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 5 财务要求 : 近 三 年( 202 2 年 1月1日 至 投标截止日 )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 ①②材料:① 202 2 年 -202 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 2 年 -202 4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 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 5 年 1月1日至 投标截止日 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 202 5 年 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 投标截止日 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 可 。
3. 6 信誉要求: (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 ( 2)未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 4)在近三年(20 22 年 1月1日 至 投标截止日 )内投标人 或 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9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 10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
3.1 1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 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2 投标 人 只能授权 1人办理 本项目的全部 招标投标相关事宜,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 , 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 网址 :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下同 ) 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 2025 年 9 月 5 日 9 时 00分至 2025 年 9 月 11 日 1 6 时 00分 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 ,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 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开展交易活动。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4.5 有效 获取招标 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9月25日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 :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二楼第一开标室(长吉南线与合肥路交汇西行 50米,合肥路3013号)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2 各投标单位使用 CA 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会议软件,于开标时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室(会议号:开标时通过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群聊对话框获取),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同步参与开标直播,如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室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及结果。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通过吉林省 不见面开标大厅 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 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 上发布。
七 、资格审查和评标方式
7 .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 .2 由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进行打分,并确定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 吉林大路 6188号
联系人: 张大鹏
电话: 0431-84633247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中翼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五洲国际二期 6栋103室
联系人: 郝云坤
电话: 0431-805 31131
监督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
邮编: 130000
3.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
电话: 0431-84630014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 3 )请点击下载安装“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