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长春市南关区供水管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 范围: 主要对长春市南关区供水管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进行招标 招标范围:勘察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按需求完成完成长春市南关区供水管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地勘、物探、地形图测绘;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针对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设计变更、后续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现场服务等设计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3-1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3-19
项目详情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CCS20240312FJSZ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市南关区供水管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已由 长南发改 [202 4 ] 5 号 批准招标 ,资金来源为 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区级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长春市南关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吉林省景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本项目位于 长春市南关区 。
项目名称 : 长春市南关区供水管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勘察、设计
招标内容: 主要对 长春市南关区供水管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勘察、设计 进行招标
招标范围: 勘察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按需求完成完成长春市南关区供水管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地勘、 物探、 地形图测绘 ;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 方案设计、 施工图设计、针对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设计变更、后续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现场服务等设计工作。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天内完成全部勘察、设计工作
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勘察、设计相关规范、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
3.2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 ①、②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 乙级 专业勘察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 乙级及以上 资质 或 同时具备岩土工程 乙级 专业(分项)勘察资质(同时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 和工程测量专业 乙级及以上 资质 ;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 工程设计 市政行业乙级 及以上 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 乙级及以上 资质。
注:
( 1.截至2024年3月31日,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
2.吉林省住建厅核发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资质证书到2023年12月31日的,有效期延至2024年3月31日;
3.吉林省住建厅、长春市建委、延边州住建局核发的省级权限审批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统一自动延续至2024年6月30日。
4.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
3.5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 1人: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需牵头人提供 ,可由设计负责人兼任,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勘察 负责人 1人:须具备 国家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 ,未经招 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
设计负责人 1人 :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
3.6 近 3年(2021年1月1日- 至今 )至少 具有一项已完成同类勘察设计业绩或者 具有一项 已完成的 类似勘察 业绩 和 一项 已完成的 类似 设计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 7 财务要求: 近三年( 202 1 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
同时提供以下 ①②材料:①202 1 年 -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 1 年 -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 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
3. 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家数不受限制。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提供。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 。相关电子招投标程序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使用 CA数字证书完成。
3. 9 信誉要求:
(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 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4)在202 1 年 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 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4 年 3 月 12 日至 202 4 年 3 月 19 日 到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 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下载招标文件。未进行网上注册验证并办理 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招标活动 。
4.2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开展交易活动。
4.3 一体化平台实现数字证书( CA锁,含电子签章)全省互用。已办理过CA锁的交易主体,CA锁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锁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数字证书CA锁。
4. 4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 上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5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4 月 2 日 9 : 30 时 ,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二楼 210 开标室 。
5.2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开标时投标人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开标大厅-聊天对话框,获取腾讯会议号)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参加远程开标,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6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 CA 锁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 ,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 (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 4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同步推送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春市南关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 何瑞 吕书宇
电 话: 0431-80520527 81960217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景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晓同
联系电话: 18543151310( 办公电话 )
监督单位: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 0431-88779829
8.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
邮编: 130000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 保证金鉴收的 依据!
温馨提示:
1 、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 办理数字证书 CA 并登录 :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 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 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 ,在【对应的业务】 - 【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 、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