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朝阳区市政道路小修维护工程招标公告

长春市发布时间:2023-04-14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2023年朝阳区市政道路小修维护工程
  • 项目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
  • 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朝阳区市政道路小修维护工程; 2.2建设地点:长春市朝阳区; 2.3招标内容:负责完成2023年长春市朝阳区市政道路小修维护工程;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5最高投标限价:980万,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方式,最终结算价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4-1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4-20

项目详情

项目编号: ZXJY-2023-03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3年朝阳区市政道路小修维护工程 已由 相关文件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长春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 长春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2023年朝阳区市政道路小修维护工程

2.2 建设地点: 长春市 朝阳区

2.3 招标内容: 负责完成 202 3 年长春市朝阳区市政道路小修维护工程;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 施工 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 5 最高投标限价: 980万 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方式,最终结算价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2.6 计划工期: 2023年 05 15 日至 202 4 05 15 日,共 366 日历天

2.7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近三年 20 20 1月1日至 2022 12月31日) 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 2022〕361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吉林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2】47号的规定)

3.2财务状况良好, 提供近三年( 20 19 年至 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 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 202 1 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 202 2 年之后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

3. 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6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 三年( 20 20 01月01日至202 3 03 31 )内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 有行贿犯罪行为。

3. 7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 2018〕28号)文件要求, 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8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 2020】6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号)文件要求,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新开工项目禁止在 建筑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

3. 9 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 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14日至2023年04月20日,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 已在省级、长春市、吉林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试运行期间,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有问题,请拨打网络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电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 3 05 06 09 30 分, 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 217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活动;。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在规定的 30分钟 解密截止时间按时完成解密,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 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开标活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腾讯会议号在招标文件内提供,开标时进入本项目视频会议直播,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为本项目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并将进入会议人员姓名修改为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姓名”。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未在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6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8 . 联系方式

长春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刘树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 1855号

联系方式: 0431-85109104

招标代理机构: 中鑫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长春市南关区谊民路保利金香槟 C2栋1704室

人: 李桂云

话: 0431-88030606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 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方式: 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241室招标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400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