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绿园区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设计

长春市发布时间:2023-11-23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设计
  • 项目地址: 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与辽阳街交汇,皓月大路885号
  • 规模: 本项目规划项目总用地面积12194平方米,其中:新增用地6130平方米、改造用地面积6064平方米
  • 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设计 2.2招标范围:综合楼扩建和现有A、B区医疗用房改造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针对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设计变更、各阶段设计服务、后续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现场服务等设计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7-0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12-14

项目详情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CCS20231121FJSZ05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设计 已由 长春市绿园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长春市绿园区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和《 关于长春市绿园区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编号为长绿发改审批字【2022】50号和【2023】2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项目出资比例为 财政资金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设计

2.2招标范围: 综合楼扩建和现有A、B区医疗用房改造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针对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设计变更、各阶段设计服务、后续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现场服务等设计工作。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项目总用地面积12194平方米,其中:新增用地6130平方米、改造用地面积 6064平方米。项目扩建一栋医院综合楼,建筑面积为8451.59平方米(包含污水处理站、水泵房,生活用水水箱等。),同时购置医疗设备、公用工程设备(包含污水处理设备、医用电梯、生活水箱等设备)及配套建设道路1655.25 平方米、绿化面积275911平方米等内容;对现有A、B区医疗用房进行改造,改造总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包括:室内装饰工程、电气工程和给排水工程等。项目完成后床位150 张。

2.4建设地点: 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与辽阳街交汇,皓月大路885号

2.5设计周期:合同签订,设计方案甲方签字确认后 20 日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取得正式批复后 40 日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2.7 项目总投资:约16400.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3 项目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其他人员不少于5人,需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项目人员须是在职、在册人员, 至少已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连续不间断三个月及以上(提供 2023年8月1日至 2023 年10月 31日连续不间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相关证明,且网上可查), 整个招投标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 信誉要求:

1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

2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 )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 其他要求: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投标人要在整个投标过程中严格落实责任,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举报,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对知情不报或隐瞒事实者,一经核实,作为不良行为记录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 ,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3年11月23日8时30分至2023年11月29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5.2 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 )开展交易活动。未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详见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jl.gov.cn/ggzy/ )首页。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省政务大厅吉林省公共资源四楼安信CA 窗口或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苑街与博才路交汇处栖乐荟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24-A26。客服电话:0431-85177688;咨询服务电话:省本级:0431-82752720,长春市及新区:0431-88779873。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2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线上远程开标,投标人通过视频会议(会议号见前附表)参加开标,开标前投标人需要自行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6.3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4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6.5 投标人须在开标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将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U盘)送到代理机构公司。

6.6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7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医院

地    址:长春市皓月大路885号

联 系 人: 段健

电    话: 0431-81918165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新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

联 系 人:陈雨

电    话:0431-81951535

电子邮件: xinchengitem@sina.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永安支行

账    号: 0103071000002086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电    话: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28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 /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