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延河路、民昌街道路新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延边州发布时间:2022-08-15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延吉市延河路民昌街道路新建工程施工监理
  • 项目地址: 延吉市延河路
  • 规模: 建设延河路、民昌街等2条道路,总长度2929米;拆除并重建白石沟桥梁一座,桥长为26米;建设涵洞3座;敷设给水管线2488米、雨水管线4504米、污水管线2298米;延河路安装路灯136套,民昌街安装路灯32套; (3)招标范围:施工监理; (4)监理工作内容: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路灯工程、水系连通、调压站等承包人需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5)标段划分:1个; (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7)工程建设地点:延吉市延河路、民昌街; (8)计划工期:2022年9月22日至2023年12月31日,工期466日历天; (9)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结束为止; (10)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11)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 范围: 1)项目名称:延吉市延河路、民昌街道路新建工程施工监理; (2)建设规模:建设延河路、民昌街等2条道路,总长度2929米;拆除并重建白石沟桥梁一座,桥长为26米;建设涵洞3座;敷设给水管线2488米、雨水管线4504米、污水管线2298米;延河路安装路灯136套,民昌街安装路灯32套; (3)招标范围:施工监理; (4)监理工作内容: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路灯工程、水系连通、调压站等承包人需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5)标段划分:1个; (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7)工程建设地点:延吉市延河路、民昌街; (8)计划工期:2022年9月22日至2023年12月31日,工期466日历天; (9)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结束为止; (10)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11)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 报名开始时间: 2022-08-1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8-19

项目详情

延吉市延河路、民昌街道路新建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延建监 202202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延吉市延河路、民昌街道路新建工程 已由 延吉市发展和改革局 延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延吉市延河路、民昌街道路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的批复 (延市发改 [202 2 ] 68 号)文件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自筹 +地方政府一般债 项目 出资比例为 50 % +50% ,招标人为 延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延吉市延河路、民昌街道路新建工程施工监理

2)建设规模:建设延河路、民昌街等2条道路,总长度2929米;拆除并重建白石沟桥梁一座,桥长为26米;建设涵洞3座;敷设给水管线2488米、雨水管线4504米、污水管线2298米;延河路安装路灯136套,民昌街安装路灯32套

3)招标范围:施工监理;

4)监理工作内容: 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路灯工程、水系连通、调压站等承包人需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5)标段划分:1个;

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7)工程建设地点:延吉市延河路、民昌街;

8)计划工期: 2022年9月22日至202 3 12 3 1 日,工期 466日历天

9)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结束为止;

10)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11)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 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201 9 年度~ 202 1 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5)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在近三年 2019年8月1日至2022年9月8日 )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记录

9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取网络购买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2 8 15 日至 202 2 8 19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必须 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 发送至 3423319672@qq.com 邮箱(邮件标题购买 XX项目文件材料-投标人单位全称),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必须发送以下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格式参考招标公告 附件 1 );

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③提供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上公布的 企业相关信息 证明截图。

2)如投标人发送的资料不完整,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须在购买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代理机构将“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合格的投标人邮箱。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应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并连同招标文件费银行转账凭证,加盖公章后扫描(PDF格式)回复发送至上一条指定的信箱。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及上一条要求提供的材料加盖公章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地址详见本公告“7.联系方式”。

3)招标文件每套 500 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至指定基本账户 (转账备注须注明 XX项目招标文件费),逾期不受理,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费确认到账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到投标人邮箱,以到付方式邮寄纸质文件和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由于疫情防控期间进入大厅需测温,可能因入厅人员较多导致时间延误,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定为 2022年9月8日 8 00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9月8日 09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政务大厅 6楼开标二室);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光华路166-1号

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提供吉祥码且必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未购买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有关规定 递交 4 万元 投标保证金或提供银行(或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 延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 延吉市建工街明河胡同 407号

人:康镇哲

话: 0433-501031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延吉市人民路 2239号3001

人:李平

话: 0433-8316525

行:交通银行延边分行河南支行

号: 2712 1160 2010 1412 0623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延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经办中心

延吉市扫黑除恶线索举报电话: 0433-8150033

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 2 8 15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购买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及处理相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代理人电话: ,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委托代理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注: 委托期限内,投标人应保证其 委托代理人 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邮箱)一直有效,以确保往来函件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因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