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辽源市西安区农村污水收集转运项目工程总承包
- 项目地址: 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太和村七组小学南300米
- 范围: 2.1工程概况:项目新建污水收集转运站1座,总占地面积555.75平方米,设立规模100立方米/天,包括建设污水收集池1座面积49平方米,并配套道路,绿化等附属设施;新建污水管线,其中:主管线管径DN300,总长度2733米;入户管线管径DN200,总长度1500米
- 报名开始时间: 2022-08-0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8-08
项目详情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西安区农村污水收集转运项目工程总承包由辽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辽发改审批【
2022】9号
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及项目业主均为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及地方财政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辽源市西安区农村污水收集转运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项目新建污水收集转运站
1座,总占地面积555.75平方米,设立规模100立方米/天,包括建设污水收集池1座面积49平方米,并配套道路,绿化等附属设施;新建污水管线,其中:主管线管径DN300,总长度2733米;入户管线管径DN200,总长度1500米。
2.2项目
编号
:
LYDFZX2022-01
2.3建设地点: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太和村七组小学南300米。
2.4
招标
范围
:
工程总承包。施工图
(整个项目内全部专业设计图)、数据整理、现场服务(含设计变更)及后续服务
(配合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图设计)及采购、施工及配套调试、竣工、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以批准或审计、评定后的最终版为准。)
2.
5
计
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
2
年
8
月
27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
2
年
10
月
31
日,总工期
65
日历天。
2.
6
工程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且最终通过各部门审批
。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三个投标条件之一方可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市政行业设计(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
(
2
)
联合体资质投标:
设计单位: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市政行业设计(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投标人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
单资质投标:
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的通知》吉建办〔
2020〕34号文件的要求,符合以下两种条件之一的企业可以独立参加本项目投标:
①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
AAA等级的设计企业(省外设计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或主管部门认可机构评定的综合评价最高等级);
②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省外施工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
/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或主管部门认可机构评定的综合评价最高等级)。
3.2
拟派出项目负责人:
施工单位负责人:
须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贰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并具有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设计单位
负责人
:
须
具备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
给排水专业
中级及以上职称
。
工程总承包
项目经理:
须具
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同时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3.
3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相关证明材料及聘用合同;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
理备案手续。
3.
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能由
2个公司组成联合体。
如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并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所负责的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联合体牵
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及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牵头人就本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向发包人负总责。联合体所有成员应授权牵头人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和派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全权负责全面履行合同。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相关电子招投标程序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使用
CA数字证书完成
。
3.
5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
6
入吉企业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投标文件中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截图信息。
3.
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
.
投标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与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ggzy.liaoyuan.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间为
202
2
年
8
月
2
日到
202
2
年
8
月
8
日。
CA锁办理可通过线上或线下多渠道办理,各市场交易主体可登录网站(http://www.share-sun.com/xsapply/admin/login.aspx?unitname=liaoyuan)自行办理,详见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关于线上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相关业务的通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取得CA认证后,在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ggzy.liaoyuan.gov.cn/)选择CA登录,进入系统后点击“交易文件领取”,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择投标的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经过确认要参加本次评标活动,需在投标资格确认处于规定时间内填写相应的信息进行资格确认,否则无法参与投标活动。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3答疑澄清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须先在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ggzy.liaoyuan.gov.cn/)中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后,方可通过“投标单位登录”进入相应页面,点击“答疑澄清文件领取”下载答疑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答疑澄清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
4.4
在以上各流程中,如遇到技术方面问题时请拨打:
40099800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2
年
8
月
22
日
9
:
0
0,
地点为
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08
会议室(辽源市齐宁路
655
号)
5.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如需办理电子保函,请访问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
http://ggzy.liaoyuan.gov.cn)【首页】—【电子保函登录】—【投标人登录】登录办理。咨询电话:400-666-7151。
5.
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
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
、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辽源市人民政府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七、
疫情期间
投标申请人
注意事项:
疫情期间投标申请人实时关注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布的通知,并按相关要求执行。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人民政府
地址:辽源市西安区人民大街
7528号
邮政编码:
136200
联系人:张展硕
电话:
13500878032
招标代理机构:辽源市鼎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源市龙腾景昇北门东行
100米
邮编:
136200
联系人:李爽
电话:
0437-
3270000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辽源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7-3262675
地址:辽源市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中心
(辽源市辽河大路6361号)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辽源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