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长春新区充电网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 项目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长春新区,覆盖长春新区南区和北湖
- 规模: 项目总投资9,505.00万元.本期工程投资为:5248.8万元
- 范围: 为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竣工资料整理备案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保修期阶段、审计阶段(如有)、配合水土保持监测(如有)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7-1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21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长春新区充电网建设项目 已由 吉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以备案流水号为 2024110422017303112198 文件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长春新发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贷款及自筹 , 出资比例为 100 %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 监理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长春新区充电网建设项目(一期) -监理 。
2. 2 建设规模: 项目总投资 9,505.00 万元 .本期 工程投资为: 5248.8 万元 。
2.3建设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长春新区,覆盖长春新区南区和北湖 。
2. 4 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为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竣工资料整理备案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保修期阶段、审计阶段(如有)、配合水土保持监测(如有)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 5 监理服务期: 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保修期阶段、审计阶段(如有)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
计划施工工期: 2025年8月15日 - 2027 年 1 月 31 日 。
2.6 监理服务质量: 监理资料需符合长春供电公司相关 档案归档及送电 验收标准 , 符合国家及地方监理相关规范、标准及规定等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3.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工程 监理 综合资质 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 总监理工程师 资格要求: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 电力工程 专业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电力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 2人,监理员3人 。 应符合吉建规〔 2025〕3号文件的要求 ;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 电力工程 专业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监理员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本人能够提供在该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或退休聘用合同。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可查。)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必须 持证上岗 ,现场监理人员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完全一致。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 委托代理人 )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社保, 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半年内 ( 2025年01月至2025年06月)连续三个月 的社会保险证明 (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以提供养老保险为准;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退休聘用合同 ) 。
3.3投标人 近三年( 2022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11日 ) 有一项(含一项 )以上 类似监理业绩。
3. 4 财务要求: 近三年(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良好。
同时提供以下 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11日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 2025年7月11日 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
3.5信誉要求:
(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4)在 近三年( 2022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11日 )内投标人 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 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 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 7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登记信息发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
3. 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9 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 10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 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7月15日 至 2025年7月21日 16: 0 0时前 ,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4.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8 月 11 日 09时 3 0分;开标地点为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 B217 开标室(龙湖大路 5799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传至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系统。
5.2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在3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及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及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8 .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定的方式定标。
9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春新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高新区超越大街与创意路交汇南侧汉森香榭里 31号楼2层
联系人: 付亦正
电 话: 18686837075
招标代理机构:中峪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经济开发区深圳街以西浦东路以南虹湾国际 1502号
联 系 人: 刘诗杭
电 话: 13664318007 、 17767728616(办公电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 0431-81335731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
邮箱: 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8779829
邮箱: 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
邮编: 130400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 3 )请点击下载安装“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