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5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零星工程机构选定

长春市发布时间:2023-07-31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零星工程机构选定
  • 项目地址: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 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2025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零星工程机构选定; 2.2项目概况:全过程设计(含勘察、咨询、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 2.3项目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排水、桥梁、绿化、电气专业等,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工程设计(勘察、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设计交底、针对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的修改、施工现场技术指导及实施期间的配合、后续服务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设计服务等;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4个月止; 2.6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设计类相关法律法规的合格标准并满足本项目目标要求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8-0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8-07

项目详情

2023-2025 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零星工程机构选定

招标 公告

项目编号: JLZH-2023- 0 70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3-2025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零星工程机构选定 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 实施 招标人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 源为 自筹 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2025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零星工程机构选定

2. 2 项目概况: 全过程设计(含勘察、咨询、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

2. 3 项目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2. 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排水、桥梁、绿化、电气专业等,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工程设计(勘察、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设计交底、针对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的修改、施工现场技术指导及实施期间的配合、后续服务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设计服务等

2. 5 服务 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24个月止

2. 6 服务标准: 符合国家及省、市 现行 设计类 相关法律法规的合格标准 并满足本项目目标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 招标的 投标 人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 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 其他 组织,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具有市政行业 (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资质 在人员、资金、 设备、技术力量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吉林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吉建 202 2 47 号文件的规定

3.2项目负责人 具备市政 公用工程 相关专业 级及 以上 职称 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 ,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提供项目负责人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的信息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 其他设计人员 市政专业 设计 人员 2 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提供全部人员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的信息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上述人员所提供的资格证件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再颁发纸质版证件,投标人须提供有法律依据的电子证书,提供电子证书的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同时所有人员均须在本单位缴纳社保,并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3. 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 6 投标人近三年( 20 20 -20 2 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 20 20 -20 2 2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 20 2 2 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20 2 2 12 31 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 7 外省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 8 业绩的认定 投标人近年( 20 20 7月 - 至今 具有 至少一项同类 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设计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应当采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 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10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 1 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3.1 2 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 未被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人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人须对所提供相关资料和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承诺,投标文件中 提供承诺书。 不得提供伪造、变造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3.1 3 次招标项目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 形式 的资质挂靠。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8 1 8 00分至2023年 8 7 16时00分,到吉 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获取招标文件,其他途径及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的招标文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5 .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CA办理联系电话:0431-88779428 一体化平台软件咨询电话: 0431-88779873。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单位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5 .3本招标文件的质疑回复、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发布;

5 .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 间为 202 3 8 24 9 30 分,电子版 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 https://www. ggzyyth.jl.cn/TPBidder )通过企业锁制作上传,并在开标时听从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要求持投标单位企业锁远程解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 207 】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腾讯会议视频方式参加开标 ,到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代理机构 公布投标单位名单,投标单位须进行线上签到,未在系统内的投标单位视为未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2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 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 。腾讯会议号在招标文件中获取 ,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本项目投标单位法人或被授权人且仅限一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 +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 如投标人代表不参与观看视频直播或投标人代表通讯设备网速等无法满足视频直播要求或不会操作软件等,均视为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7 .3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3 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项目的投标文件,听从开标现场主持人的指令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 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 )。规定时间内,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CA企业锁)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解密成功后现场主持人进行唱标,投标人须确认唱标内容并在开标一览表上进行签章;

7 .4本项目投标单位在开完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7 .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7 .6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 .7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7 .8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系统维护,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九.资格 审查和 评标方式

9 .1资格审查 方式: 资格后审;

9 .2评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的方式定标,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三名 中标候选人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服务中心

址: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 7766号

联系人 宁斯达

联系方式: 0431-81501522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 996号力旺广场B座1308室(请乘坐一楼榴蘭香主后侧电梯)

联系人: 刘琦

联系方式: 0431-80543099

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 0431-81501734

十一 .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

邮箱: 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8779829

邮箱: 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

邮编: 130028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 /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