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长春高新区城市更新工程勘察设计测绘
- 项目地址: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规模: 长春高新区既有需提升街路、公园进行市政、绿化、路灯等综合提升; 2.3建设地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4招标范围: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测绘等全部工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工程勘察、工程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预算)、现场服务(含设计变更)及后续设计服务(配合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图)等全部工程内容; 2.5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2025年11月15日完成勘察、设计、测绘工作; 2.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行业 相关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满足长春新区2025年基础设施及功能类建设计划的要求
- 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高新区城市更新工程-勘察、设计、测绘; 2.2建设规模:长春高新区既有需提升街路、公园进行市政、绿化、路灯等综合提升; 2.3建设地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4招标范围: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测绘等全部工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工程勘察、工程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预算)、现场服务(含设计变更)及后续设计服务(配合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图)等全部工程内容; 2.5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2025年11月15日完成勘察、设计、测绘工作; 2.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行业 相关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满足长春新区2025年基础设施及功能类建设计划的要求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07
项目详情
项目编号: JLDX-2025-0529
本招标项目 长春高新区城市更新工程勘察、设计、测绘 已由 长春新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长春新区发展和改革局、长春新区财政局以长新建联字 [2025]1号 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 ,建设资 金来自 财政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测绘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长春高新区城市更新工程 - 勘察、设计、测绘 ;
2.2建设规模: 长春高新区既有需提升街路、公园进行市政、绿化、路灯等综合提升;
2. 3建设地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4 招标范围: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 的勘察、设计、测绘 等全部工程内容 ,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工程勘察、 工程测绘、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预算) 、 现场服务(含设计变更)及 后续设计服务(配合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图)等全部工程内容;
2. 5服务 周期:签订合同后 -2025 年 11 月 15 日 完成 勘察、设计、测绘工作 ;
2. 6 质量标准: 合格,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 满足 长春新区 2025年基础设施及功能类建设计划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1)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 甲级 资质】或【市政行业 工程设计乙 级及以上资质 , 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 。
( 2 ) 工程测绘(专业范围包括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注: 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勘察、设计、测绘、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 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 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 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 2024 年7月1 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 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 否则不予认定。)
3.2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 (202 2 年 6月11日 至 2025年6月11日 ) 至少有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 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应满足招标文件中《人员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人员强制性标准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 投标截止时间 前 近半年( 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连续三 个月的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养老保险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 )。(注: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 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提供 ) 。
3.4 投标人近三年( 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11日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投标文件内附财务审计报告及承诺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2025年6月11日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受限制。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提供。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 ;
3. 6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 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 8 信誉要求: 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建招【2016】9号文件规定:“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近三年( 2022 年 6 月 11 日至 2025年6月11日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 负责人 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 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10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社保,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中的投标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人与获取招标文件及开标现场的授权委托人为同一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
四、 投标人注册、招标文件获取、投标确认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 自 2025 年 6 月 13 日 09时00分至 6 月 20 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报名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 办理数字证书 CA并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 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室, 技术服务 CA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 0431-88779873 。
( 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5 年 7 月 7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 地点: 长春市 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二楼 B208 开标室。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方可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 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开标前,投标人应在准备解密的电脑端提前安装好 CA驱动并且能正常登录系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通知)。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 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 6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采用提供保函的投标单位,实行投标保函电子化,取消纸质保函现场提交方式(执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2021年6月16日发布《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招标项目实行投标保函电子化的通知》的相关内容);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的提交情况纳入投标保证金到账解密流程 。
六 、 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
地 址: 长春市 朝阳区锦湖大路 1357 号
联系人: 麻 权
电 话: 0431-80601262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鼎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保利 •溪湖林语C8号楼K7-106号
联系人: 朴东秋
联系电话: 0431-80563175
监督管理部门: 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 电话 : 0431-81335731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 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 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 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 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中心新楼二楼东区
邮 编:130028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 3 )请点击下载安装“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