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供水工程招标公告

长春市发布时间:2025-07-17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高新区供水工程
  • 项目地址: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规模: 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完成供水管线12公里等施工工作; 2.5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1.0000; 2.6预算金额: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1020万元;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8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9成果和目标要求:能够办理接驳水务集团管网并通过项目所在地供水公司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范围: 2.1项目名称:高新区供水工程; 2.2项目编号:ZJGJ-25ZFGC011; 2.3建设地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4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完成供水管线12公里等施工工作; 2.5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1.0000; 2.6预算金额: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1020万元;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8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9成果和目标要求:能够办理接驳水务集团管网并通过项目所在地供水公司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7-1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24

项目详情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新区供水工程 已由 关于下达 《长春新区 2025年基础设施及功能类项目建设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高新区供水工程

2.2项目编号:ZJGJ-25ZFGC011;

2.3建设地点: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4建设规模: 项目总投资 1200万元, 完成供水管线 12公里等施工工作

2.5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1.0000;

2.6预算金额: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1020万元;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8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9成果和目标要求:能够办理接驳水务集团管网并通过项目所在地供水公司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 营业执照及 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录“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并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企业出具加盖公章的无在建证明承诺书)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 近半年 2024年12月-2025年5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以提供养老保险为准;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返聘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3项目管理机构强制性人员要求:

3.3.1项目管理机构除项目经理外,应配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机械员;所有人员需身体健康,有较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职。所有人员须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 近半年 2024年 1 2月-2025年 5 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以提供养老保险为准;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返聘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具体要求详见强制性人员标准要求表)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 ①②材料: 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2年-2024年之间的 ,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 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10日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如投标人在 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 2025年7月10日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 近三年( 2022年7月10日-2025年7月10日) 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包含被授权人)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 近半年 2024年12月-2025年5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以提供养老保险为准;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返聘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规〔2025〕1号)文件要求,对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和“未参加信用评价”企业,严格按照标准开展资质核查,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5年 7 17 9时00分至2025年 7 24 16时00分,请到 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为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 CA 的交易主体,CA 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 CA 的交易主体, 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 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为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上发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 15 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217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5. 2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 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 30 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 3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 作出相应处罚 ,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锦湖大路 1357号

联系人: 孙绍军

电话: 0431-80601262

招标代理机构: 中经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南关区恒丰国际 A座

人: 曹杰

联系方式: 13843108382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话: 0431-81335731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  邮编:130400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 3 )请点击下载安装“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CCS20250701FJSZ05001001]高新区供水工程.JLSZF